检察官引经据典指陈水扁贪婪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所涉弊案最后一次辩论,检察官引经据典批评陈水扁贪婪,要求法官判决重刑。陈水扁辩称非主动犯罪,要求判决无罪。(锺广政 台北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就前总统陈水扁所涉的弊案,进行最后一次辩论庭,五六十名支持者,一早就在地方法院门口,高呼"陈总统无罪"和"陈水扁加油"的口号。

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江志铭表示,陈水扁会为自己清白辩护。江志铭说:今天出庭的时候,他会将自己这段时间的心路历程,跟人民、跟历史做一个报告。

不过,检察官一开庭就不给陈水扁辩驳的机会,不停的数陈水扁的罪状,批评陈水扁执政8年所爆发的贪腐丑闻,让台湾在一夕之间成为国际焦点。检察官甚至引用宋太宗告诫官员的16字箴言,"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来讽刺陈水扁没有公仆的良心。

到下午,检察官就闹得更直接,批评陈水扁家族好似诈骗集团一样,能骗的绝对唔放过。检察官指,陈水扁在总统府内卖官位,所作所为,和黑社会大佬有什么不同?检察官还引用陈水扁的名言,"阿扁有错咩?"检察官对陈水扁说,呢句话应该送返俾你。检察官请求法官,用判陈水扁重刑,来话俾陈水扁知,他的确做错。

检察官最后还三问陈水扁,做了那么多坏事,你良心何在?

陈水扁被闹了一整日,透过公设辩护人向法官说,在国务机要费案,被告无主动犯罪的意思,希望法官判决无罪。法官裁定,本案在九月十一日下午四点宣判,台湾舆论猜测,陈水扁被判重刑继续羁押的可能性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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