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见识:什么是“狗仗警势”

前日晚上10时左右,在深圳市宝安区民治派出所门口,一男子不断呼喊"民警执法不公,我要投诉"。一警犬在训犬员的牵引下从派出所出来,警犬突然扑向抗议男子,将其腰部咬伤、部分衣服撕烂。受伤男子称警犬撕咬两分钟以上,现场有数名警察围观,但无人上前制止。民治派出所称这是一起意外,警犬恰好路过派出所门口,发现有人对着民警情绪激动,遂将其当做坏人扑咬,不存在警察故意放警犬咬人。(7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看到这则报道,笔者虽然愚钝,但也算闹明白了,原来警犬咬伤投诉人是板上钉钉的事,双方都无异议。分歧的焦点是,当事人认为警方故意放狗(恕笔者不敬,警犬就简称狗了吧,免得拗口)咬人。依据是狗是人牵出来的,且当着数名警察的面把人撕咬了两分钟以上。照此说法,这只狗就属于典型的狗仗人势,仗势欺人了。不过警方认为,狗咬人是纯属误会和意外。该所长解释,这只警犬有晚上出去拉大便的习惯,当晚恰好路过派出所门口,发现有人对着民警情绪激动,遂将其当做坏人扑咬,不存在警察故意放警犬咬人。所长并补充道,警犬经过专业训练,几个人都可能打不过这条狗,如果真正是放犬咬人,当事人肯定有生命危险,实际上当事人只是破了点皮,流了点血,衣服也被刮了一下。按此说法,这名当事人还算幸运的,否则可能一命呜呼。这样以来,狗咬人的错不在警方,而是这只"狗眼看人低"的狗了。

当然即使按所长大人说法,是狗眼看人低把人给咬了,那么我们总要追究一下狗的责任吧!按乡村喂狗人家的惯例(城市的狗不在此列),凡是咬错人的狗总挨一顿打,以示警示,免得下次再睁错了狗眼,又把好人给咬了。当然现在这只狗是警方的犬,那我们就不能随便乱打,因为打狗是要看主人的!

当然,不管是狗仗人势也好,狗眼看人低也罢,狗要咬人,特别是经过训练的狗,都要看主人眼色的,否则狗只是个奴才,是不会、也不敢乱咬人的。现在狗把人给咬了,狗又不能打,我们只好找狗主人算帐了啦,谁叫狗主人管教不严,喂了这么一条瞎眼的狗呢。

最后笔者再啰嗦一句,各单位特别是有权势单位,请注意啦!一定要管好你们的狗,小心它们狗仗人势或是狗眼看人低,把好人给咬了,给狗主人惹麻烦.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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