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许多美国女人选择当家庭妇女?

在北美很多妇女选择做家庭主妇与这里的文化及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国外的人工很贵,找最便宜的住家保姆没有个2、3万年薪都下不来,这都是税后的钱,换算成税前的收入,需要母亲年收入五万以上才刚够付给保姆的。

托儿所的费用,需要换尿布的宝宝大概是每月千元左右,两个孩子就得两千,也是税后收入。如果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出去做个年薪4、5万的工作,扣掉税和乱七八糟的费用,刚够付托保费的。同时美国的报税制度是家庭为单位的,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家庭里女的收入加在男的收入之上,可能就达到了高税率的界限,需要多交很多税,算下来不如妈妈自己在家里带孩子合适,经济上没差多少,孩子则要比上托儿所享福得多。

孩子稍大些可以上学了,依然不能不管。美国的学校下午两点半到三点半之间就放学了,双职工家的孩子留在学校的课后托儿班里玩(当然是收费的)。妈妈在家的孩子,可以吃上妈妈准备的点心,在家里做做功课,参加一些兴趣班。如果把这些都放到晚上和周末,一家人的生活节奏就会比较紧张。又工作又照顾家的妈妈真是很辛苦,也要很能干才行。

美国学校一年大约只上180天的课,也就是说一半时间是休假日。几乎每个月都有几天不上学的日子,暑假要放两个半月,而法律规定孩子12岁以下不能单独留在家里,所以双职工就得在这种时候找地方托儿,不工作的妈妈就可以随时随地照顾孩子了。

在家妈妈还有个好处是大家往往都到孩子学校去做义工,有的干脆就在自家孩子的班里帮忙,孩子在学校各方面的情形都了如指掌,随时可以发现问题纠正解决。

中国,祖父母帮着儿女照看第三代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在美国是一辈只管一辈的事儿,祖父母偶尔帮着照看一下孙辈尚可,没有全天照看的。祖父母不肯失去自己的生活,媳妇们也不愿意婆婆过多地参与到自己的生活中。

美国的妈妈们选择留在家里,和没有后顾之忧也有很大关系,因为美国人把家庭看做一个整体,法律会保障不外出工作的配偶的各种权益。

比如说退休金,不工作的配偶到了退休年龄照样可以领到,数额是工作配偶的一半。如果配偶的工资比较高,那么实际拿到的金额和自己出去工作挣得的退休金差不太多。

如果离婚的话,结婚几年(各州不同)以上,工作的配偶除了支付孩子的赡养费之外,还要支付前妻的赡养费直到她再嫁为止。这也就是为什么多美国女人不工作,和男友同居而不结婚,因为她靠前夫的赡养费生活。

辛普森杀妻案的起因,据说就是因为他前妻拿着他的巨额赡养费,和英俊的小伙子约会,让他心怀嫉妒。他们还在探视照顾孩子的问题上有分歧,辛普森积怨已久,那次终于爆发杀了前妻和她的男友。

美国的上班族大都会买人寿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另一半及孩子以后的生活肯定有保障。911发生以后,那些牺牲了的消防队员的家属都拿到了几百万美元的各种保险给付。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东西方在婴幼儿养育上的着重点有着不同。

中国人在孩子小的时候更着重在生活方面,而美国人,更看重儿童的心理和品德的培育。

所以,在大多数的老中家庭里,只要孩子有人看着,吃饱喝足穿暖不出事就好,而大多数的美国人则认为,婴幼儿时期是人生打基础最关键的黄金期,所以很多妈妈选择留在家中陪着孩子一起成长,等孩子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人生观、自信心、自我意识等等都打下了基础以后再出去工作。

妈妈这样做,受益最大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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