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塌楼"同名门" 捅破了楼市官商的窗户纸

6月27日,上海市"莲花河畔景苑"楼盘7号楼倒塌。13层的楼房,在没有倾斜预兆的情况下,一分钟内迅速而整体倒塌,一栋楼的"倾覆"在工程建筑史上并不多见。而且倒下的姿势是那样的"酷",如鲁智深醉拔杨柳那样,连根拔起,平躺在地上,竟然整体完好,多数窗户的玻璃还没碎!

也许是公众见多了此类灾难的新闻却又无能为力,太愤怒了又怕伤了自己的肝,便只能以冷嘲、揶揄代之,网上有人称此为"世界第九大建筑奇迹",还有网友建议将这个楼"扶起来,洗干净,重新使用"。在公众议论纷纷时,有种论调几乎得到公认:这是一次不幸中的万幸,只有一名进楼取工具的工人不幸殒命。如果等到居民入住后大楼再如此倒塌,后果该将如何?再假设一下,这幢楼临街,它朝行人熙熙攘攘的街道躺下,又将如何?我想,对此结果,首先感到庆幸的应该是开发商、承建商以及当地政府。

抓紧查处倒楼事故中的"同姓名案"

在"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之后,随着媒体报道的深入和网民"人肉搜索"的升级,围绕着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地产),开始浮出一条城镇土地开发的利益链条。在震起满天尘土的同时,也"震"出了另一条新闻:当地多名政府官员与此楼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股东同名同姓,其中包括镇长助理阙某、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某等。

30日,多家媒体披露的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中,多名股东与闵行区相关政府机构公务人员同名同姓。而出资270万元的梅都地产第二大股东---阙敬德,现为梅陇镇镇长助理。

对于梅都地产股东"同名门"事件,闵行区新闻办表示,闵行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公布。说是"同姓名案""疑似政府工作人员",其实只是一个留有退路的说法。虽然中国"同姓名"的人不少,例如一个"张伟"在全国就有近3万个之多。但是,同在梅陇镇,都叫阙敬德的同姓名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我们可以推断就是同一个人。不过,说话要有证据,所以需要查一查。

目前相关部门仍然在对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做调查,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是说,现在还没有考虑查清股东身份的问题。那么,在这里呼吁一下,请闵行区的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性,不要拖拖拉拉,对重大案情无动于衷,应该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立即启动相关调查。而且,这也许和事故本身也有某种因果关系上的联系呢。所以,希望闵行区有关职能部门闻风而动,争分夺秒地查处"同姓名案",给人民一个交代。

塌楼的股东与官员同名意味深长

倒楼,塌桥,这类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诸多重大工程安全事故中,往往都能揪出一些腐败分子。那些豆腐渣工程虽然最终没能发挥工程的作用,但在反腐倡廉方面倒是作出了杰出贡献。上海发生的这次著名塌楼事故,现在也被群众雪亮的眼睛盯上了,真担心,结果会在群众预料之内。

虽然,现在被曝光的股东有不少与政府官员同名同姓,然在官方没有给出正式调查结果之前,相关官员还只能是疑似官员股东。对于大量同名同姓的高度巧合,人们显然难以置信,例如"阙敬德"这种独特姓名,在同一个区重合的几率可说是微乎其微。

我们深知,商品房是大型楼群,不同于其他工程,因为商品房是用来住人的,要是存在质量问题,将使人防不胜防,波及的生命与财产也极为庞大。过往的诸多安全事故中,工程质量通常与行政审批与监管不力有较大关系;监管不力,又往往与官商勾结有较大关系;官商之所以勾结,又往往与官员从中拿股份有关。为什么一些矿难发生后,纪检监察机关往往能揪出一些拿干股的官员?原因就在于官员出于个人利益之需,在工程监管方面丧失原则。设若这种丧失原则的事情出现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肯定与矿难不可同日可语。

"楼脆脆"捅破了楼市官商勾结的窗户纸

在关于高企房价以及政府救市的讨论过程中,一个不再忌讳的结论是:这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关系甚大,巨大的攸关利益决定了积极救市的立场; 此外,还有另一个同样人人皆知却犹抱琵琶的结论:这与政府官员的私人利益关系密切,官商勾结的格局之下,污浊的腐败暗流是房价高企与救市心切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嘴"开发商任志强曾言,房产领域腐败远远不及交通领域,理由是交通领域下马官员甚多,房产领域腐败则通常都是事后被连带追究。然而这一回,不幸被"连根拔起"的倒楼,捅破了糊在楼市腐败乱象表面的厚厚窗户纸,以实证的方式让我们真实得以窥见楼市官商勾结的内幕之一斑。如果土地财政依赖尚且可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官商勾结则是必须立即铲除的腐败乱象。

"同名门"暴露上海倒楼事件死穴

网友曝光的情况真实性如何?应该不会错到哪里去。梅陇镇也就那么大,那么多政府官员,居然和房地产公司股东的尊姓大名一字不差,这几乎不太可能。因此,倒楼事件背后,应该还有更让人悚然的黑幕有待撕开。

据说,"地基不牢"是导致在建高楼轰然倒塌的主要原因。然而,现在看来,无论是与此有关的"河畔不宜建高楼",还是"受防汎土墙影响太大",都只是纯技术化的事后判断。更值得追问的是,河床并未改道,防汎墙也没拆除,当地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当初为何没有意识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批准这一高层住宅破土动工的?

被网友捅开的"同名门",为我们找到了破解上述难题的突破口:有那么多"红顶商人"上下其手,暗中运作,要拿下几个房地产开发批文,那不是小菜一碟么!比如,镇长助理下令来个"对口公关",或请市规划局实权人物卡拉O K几把,或请区国土部门官员"洗个澡"什么的,大家都是"人民公仆",谁还会像往常一样板着张脸,对在高危地段搞开发说半个"不"字呢?这,恐怕才是倒楼事件的死穴所在!

所以我以为,"莲花河畔景苑"的楼倒了,在对其做技术性调查的同时,必须彻查其中存在的"人祸"因素。为此,建议当地监管部门责令那些官员股东,向组织和公众说清楚这么几个问题:一是知不知道上面明文禁止国家公务员到企业投资参股?二是在已倒塌的高楼报建过程中,具体做过哪些见不得阳光的公关工作?三是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参股本金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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