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塌楼房股东名单大曝光

上海莲花河畔的倒楼的背后股东

序号姓名身份证序列号工作单位入股金额(万元)

1张志琴310221591119361 梅陇镇人民政府515(知道为什么2004年到期的营建许可证至今还有效的原因了)
2阙敬德310221580820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20
3张耀杰310104520320401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4沈建忠31022159091836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闵行非正规服务中心10
5萧敏华31010472020224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6钱建萍310104690213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7阙建平31011278012821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8何斌310105780915401 梅陇镇土地管理所5
9付磊31011278091421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5
10石慧鸿310102790719216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11刘林娟310221570212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2石慧芳310221771203362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3张锦梁31022159121336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4夏建华310221621112367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5沈辉310221731121361 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疾控中心5
16傅翠娟310221610729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7蒋翠珍31010758052620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18吴瑜娟310230520628312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梅陇镇养老院5
19徐平锋310104601002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0张伟310104580310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1唐学诚310104581106483 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
22沈国才310221591015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3俞锋3102257807160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4徐道安31010459063040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注:

张锦梁: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土地国有,别看官不大,权力非同小可)
徐道安:迅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

阙敬德 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两位所长都是股东,但阙所长在名单中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阙建平310112780128211(鸡犬升天,阙敬德之子)


另有一份《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区指挥部梅陇办公室》组成成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

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是上海市重大工程,我镇与区政府的前期动拆迁工作包干协议已经签订,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为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区指挥部梅陇办公室,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施宝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宗 华 党委委员
周 亮 副镇长
李明国 副镇长
张光辉 镇重大办主任
成 员:阙敬德 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
顾金鑫 机关支部书记
杨殿昌 社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 敏 政法委委员、综治办主任
金 莉 党政办主任
邓裕康 信访办主任
朱德华 村建办主任
沈晓春 社发办主任、城管所所长
汤跃龙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孙永山 司法所所长
凌 强 文化站站长
任伟萍 财政所所长
慕育清 安全办主任
朱伟明 市政所所长
陆文龙 用电办主任
凌兴其 规土所所长
张国明 水务站站长、农服中心主任
王吉平 梅陇派出所所长
张金高 张慕村村主任
许任忠 陇西村村主任
张锦樑 征地所副所长
唐学诚 征地所副所长
杜国顺 规土所副所长
梅惠兴 莲城公司副经理
何忠良 环保干部
顾玉兴 梅陇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徐文娟 梅陇一居主任
办公室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镇征地服务所
组 长:阙敬德(兼)、顾金鑫(兼)
副组长:张锦樑、唐学诚、梅惠兴
工作人员:石慧鸿、陆燕、顾凯文、萧敏华、付磊,另由各镇属单位抽调8-10名有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参加我镇磁浮的重大工程动拆迁工作。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替者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七日"

(几乎梅陇镇政府的所有官员都是"办公室"成员,那么就是说,这些官员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参与工程的承包与发包,其中的猫腻不得而知,真是闷声发大财)

另据报导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

东方早报记者 刘秀浩

  6月27日,闵行楼盘"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13层高楼整体倒塌后,该楼盘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直没有现身。如果不是这次罕见事故,对于这家民营企业来说,楼市的火爆足以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早报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个销售累计合同均价为每平方米14297元的楼盘,其项目土地获得于6年前,当时中标地价仅为604元/平方米,不足同期公开出让土地的三分之一。

  梅陇镇26号地块出让方式为邀请中标("出让"给了自己)

  根据2003年上海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早报记者查询获悉,"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 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仅占到目前房价的4.2%。

  与此同时,地块出让方式并非公开出让,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沪府土用批 (2002)426号文批准征用集体土地18879平方米(折合1.8879公顷)。征用地块位于闵行区梅陇镇张慕村,即梅陇镇26号地块的一部分,同时,公告显示,梅陇镇26号地块的出让形式为邀请招标。

(当初这块土地的价格仅是当时地价的三分之一,而建筑材料价格和建设成本的浮动是有限的,就是说,即使在今天,该楼盘的开发成本也不过是房价的十分之一(此楼盘房价已涨到一万五千元/平方米),这个天文数字的暴利说明什么?即使利润这么巨大,还是出现了世界第八大奇迹,钱都搂进自己腰包了吗?我看不尽然,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上一级领导呢?还有上一级的上一级、上一级的上一级的上一级呢?用句老外的话说:这种事故原因在于,他们把钱都用去行贿了,而不是花在建筑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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