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案件的受害人李国福在张治安手下工作多年,后两人关系恶化。李国福掌握着张治安违法乱纪的第一手材料,并多次进京举报张治安。
芜湖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认为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李国福的意图。张治安要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
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雇凶杀人的举报材料,分别寄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局调查李国福雇凶杀人情况,纪委调查李国福有无受贿问题,区人事局调查李国福子女参加工作手续是否存在造假问题。
2007年8月24日,经汪成授意,颍泉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上建议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 8月26日,检察院抓获李国福,搜查出举报张治安的材料。当晚,汪成把举报材料交给张治安,遂确认此前的举报信系李国福所为。张治安召集汪成以及公安、区纪委等有关负责人,布置分工调查李国福及其家人的问题。
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承办人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汇报建议逮捕的审查意见,导致李国福于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李国福被逮捕后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由于李国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疾病,不符合关押条件,看守所遂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但是,汪成拒绝了看守所的提议。
汪成听从张治安的安排提审李国福,审问出了举报信的来源,威胁随时可以处理清退李国福子女的工作,向李国福施加压力,要求其不得再说有关张治安的问题。无奈之下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原谅,并放过其家人。
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 3月4日,区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张治安多次向颍泉区法院院长了解案情,并授意重判李国福。
李国福于同年3月13日在监狱自杀死亡。据李家人透露,李死亡前,双眼皆瞎。
原題:安徽阜阳“白宫事件”所涉原区委书记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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