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一审免除处罚

【看中国讯】6月16日上午11时,"邓玉娇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从早晨7时许,法院周围到处是便衣和警察,法院被超过200人的警察、便衣围住,每个路口有更多的警察。大约500名左右民间声援邓玉娇的志愿者在湖北巴东县法院附近。

3辆车将身着白色衣服邓玉娇押到达巴东县法院前,2个女警把她架入法院。

据《财经》网报道,巴东县法院一号法庭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但庭审仅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八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遭拒绝。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