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莲辉律师:邓玉娇不存在「自首」

 

湖北巴东民女刺死淫官案,官方于6月5日以「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围绕中共当局依然无视邓玉娇乃强奸受害人的事实,民间再度爆发谴责声浪。为此本台记者采访了江西著名律师郭莲辉,分析官方对邓玉娇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郭莲辉律师说,巴东检查院提交法院的起诉书竟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和「防卫过当」两个情节,纯属扭曲事实。

江西律师郭莲辉从法律角度分析,邓玉娇属于受害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邓玉娇受到强奸侵犯时具有无限防卫的权力,「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的问题。郭莲辉律师说:「这个案子确实不存在邓玉娇自首的问题,要自首的是那些罪犯自首,那些歹徒自首。

邓玉娇她是个被侵害的对象,她打电话给110,是向110求助。实际上110是个报案,不是投案,但是他警方为了他自己好下台,他就说成是投案,他就是为了支撑他在这个原则上认定『有罪』,支撑他这个『有罪』的观点,所以他就搞出什么自首情节来了。」

之前,中共当局多次变换了对案情细节描述的说词,由「按倒」到「推倒」到「推坐」到「推搡」,从一开始说要求提供「异性服务」,到后来要求「异性洗浴」,最近一次变成要求陪「洗浴」。郭莲辉律师对此表示,「这个案情细节一次又一次地進行变化,都是为了开脱这些恶吏、贪官们的罪责。

对一个弱女子,去百般的想方设法要找到理由来進行恶化她,進行做有罪方面的推定。现在当局是说一套做一套,说的比什么都好听但是在下面做起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你玩的这一套又一套全国人民真的是傻瓜、看不出来啊?如果不需要考虑民心民意的这么一个政府,会是个什么样的政府?不是个无法无天的政府,为所欲为的、一个乱来的政府吗?」

郭莲辉特别提到,依据警方描述,案发时邓玉娇拿刀近距离刺破邓贵大的颈动脉,所以当时邓贵大的血应该会喷射式地洒到邓玉娇的身上,若血喷洒到衣服上就会留有血迹,无法被洗清。

然而邓玉娇的母亲却说邓玉娇的衣服上没有血迹,这意味着邓贵大等人案发时除了使用暴力,还把邓玉娇的衣服扒光。「做出这样有明显的犯意,那么明确的犯意,最后又实施了暴力,这不是强奸吗? 至于是否既遂还是未遂,那是另外一码事情,这个罪名是不能动的,是可以确定的。」

中国大陆的民众几乎是一边倒的认为,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妇女是可以对实施暴力强奸的犯罪分子实行正当防卫;妇女为保护本人的性权利而致强奸分子伤亡,是正义而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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