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一警察枪杀女子后服毒

绥化一警察枪杀女子
  
肇事者系黑龙江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杀人后自杀未遂,目前被刑拘
  
6月4日凌晨,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李洪庆在自家楼内枪杀一女子,后服毒自杀未果。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滨5日晚证实,李洪庆已经被抢救过来。
  
警察杀人后服毒药
  
庆安县政法系统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4日晚上,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李洪庆,在庆安县鼎泰洗车行楼上自家开的一旅馆内将一女子枪杀。他介绍,李洪庆使用的是自己的配枪。
  
据介绍,该案发生后李洪庆企图开车自杀,撞在一棵大树上,自杀未成功,后又返回家服毒药,随后驾车去水库方向,路上毒药发作,车翻在沟里,李洪庆随后给一警察同事打电话,该警察随即向领导汇报。
  
李洪庆被送到医院,后经庆安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警方随后在李洪庆家开的旅馆内发现了被枪杀的女子姜某。
  
5日下午,庆安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齐德东向记者证实此案,他介绍,目前绥化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项目组,"因为是我们的警察,现在庆安县公安局全体人员都在回避。"他称,李洪庆为何开枪,他们目前还不了解。李洪庆佩戴的枪支是否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齐德东称,目前也不清楚。
  
被杀女子系凶手情妇?
  
上述政法系统人士介绍,李洪庆今年44岁,孩子已经十多岁了,被杀女子是李洪庆情妇姜某,年龄和李洪庆相仿。该人士称,姜某在北京做生意,前晚刚刚返回庆安,当晚在李洪庆开的旅馆,两人可能发生了争吵。
  
当天晚上李洪庆还和姜某等人一起吃火锅。
  
据李的同事讲,李洪庆嗜酒,脾气暴躁。接近李的人称,此前没有发现两人有矛盾。
  
昨晚,记者向绥化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海滨求证。王海滨介绍,目前还不能完全下结论认为被杀女子是李洪庆的情妇,他称,两人应该是存在不正当关系。
  
行凶者已被刑拘
  
昨日,来自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消息称,李洪庆是涉嫌个人情感矛盾杀死姜某。
  
据了解,李洪庆被抢救生还后,随即被绥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王海滨说,目前他们几十人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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