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天然染发剂暴多 八成三含有化学染剂

市面上有许多染发产品,许多人为了防止染发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使用标榜纯天然染发粉,但消保会抽检结果却发现,有8成以上天然染发粉含有化学染剂,产品包装说明明显误导消费者。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为了解市售标榜指甲花或纯植物染剂的品质及标示,针对全省北、中、南各县市的精品百货、美发材料行、有机商店等店家,随机抽查市售植物染发剂共24件。

消保会今(12)日指出,24件强调纯天然植物的染发粉,只有4件产品在成份及标示上完全合乎规定,有8成3的产品虽强调属于天然染剂,但在成份上都含有化学物质染剂,业者在产品的包装说明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当中还有天然有机商店贩卖,经检测出有2种化学染剂的产品。

另外,分别有5件不同染剂商品,却标示相同的卫署妆字号,当中有3件未检出卫生署公告的染发剂成分;另有2件不同染剂商品,也标示相同的卫署妆字号,当中有1件未检出卫生署公告的染发剂成分,品质不合格率为28%。把卫署妆字号一号多用的违法制造厂商分别为,万朝兴实业有限公司和仁杰化工有限公司。

消保会消保官柯美琴表示,业者把不同商品使用同一核准字号的业者,或未经核准擅自添加染发剂成分的业者,涉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7条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5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14件标示核准字号的染发剂产品,有12件标示品名与核准字号不符,不合格率85.71%;12件标示成分与核准字号不符,不合格率同样为85.71%。

属于免查证登记的指甲花染发或植物染发粉共有10件,当中有4件广告不实,未含染发剂却在广告上标示可染发,不合格率为40%。

消保会指出,产品检体标示不符合规定,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10条、第21条规定,依法可裁处1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署药政处专员张简启瑞表示,市面上标示何首乌或指甲花的染发粉,只能对白发有增色效果,不会有染发的效果,如果民众使用标榜纯何首乌或指甲花的染发粉却染出一头乌黑秀发,当中就有可能是添加化学染剂。

张简启瑞也指出,市面上也出现洗发同时染发的产品,广告宣称头发可以越洗越黑,但其实染发的频率以2~3个月一次为恰当,洗发兼染发的产品,除了使用频率过高,染剂直接与头皮接触也容易造成过敏、红肿等现象,不建议消费者使用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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