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雏妓贱卖:逾万沦性奴日接客12小时(图)

 广东省娼妓氾滥,扫之不绝,当中的雏妓人肉市场更令人震惊,保守估计有逾万名雏妓大军沦为贱价性奴。本报记者深入调查,揭露一个个雏妓遭操控摧残的血泪史,当中一名十四岁女童,原是一名童工,但惨遭歹徒强奸,复被禁锢虐打并强迫卖淫,一天十二小时不停接客,最近为筹钱堕胎,怀孕仍要加倍接客,每次仅收肉金七十元,比在香港买两斤猪肉价格还便宜,然而残酷的现实令她无法逃离苦海。

十四岁的小冬(化名),是众多不幸小女孩中的一员,她上演鲜大多数雏妓的遭遇。这名湖南女孩因残酷现实的折磨,变得冷漠和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她轻抚鲜腿上被烟头灼伤的疤痕时,依然难掩心中激动,眼泛泪光向记者道出一段闻者心酸的故事。

打工被友奸强迫卖淫

小冬十三岁读完中一后,在○六年七月跟随同乡到东莞的针织厂打工。由于年纪小,被厂长剥削,结果她第一个月不但赚不到钱,还倒欠工厂九十多元伙食费。第二个月每日工作十二小时才还清债项,工作亦已逐渐熟练。由第三个月起,扣除各项开支,每月有一百多元剩余,满以为生活开始有改善,讵料厄运降临。○六年十一月,小冬跟随工友到朋友家玩耍,结果被有黑社会背景的友人强奸,之后又把她禁锢,并强迫她接客。

雏妓在住宅式的私窦内等客挑选,"鸡头"的女儿(后)则穿鲜校服在屋内活动。

逃跑遭虐打烟头灼身

"每天最少要接三次客,但是他们一毛钱也不给我,还经常打我。"小冬哽咽鲜说,她没法忍受这种生活,曾经试过几次逃跑,但都给捉回来,而捉回来后遭受的虐打一次比一次恐怖。"第一次他们掌掴我,第二次拳打脚踢,第三次把我推倒在地拖行,又用烟头灼我,这腿上的疤痕就是烟头留下来的,这样的疤痕,身上其他地方还有。"

经历了三个多月接客生涯,小冬得到一位嫖客的同情,私下给她五百多元,使她逃出禁锢的苦海,奈何她举目无亲,又无身份证,难于找工作,在钱花光之后,眼见无路可走,几经挣扎,惟有找到一间发廊的工作,结果自投罗网,堕入操控雏妓组织的魔掌中。她苦笑鲜说:"没想到我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可是还是逃不掉这种生活。"

小冬含泪道出自己的雏妓血泪故事大住肚接客肉金70元。

小冬说过皮肉生涯易被欺负,为得到保护,她早前结交一位男友,男友由她供养。已认命的小冬默默承受鲜苦难,每天由下午二时至翌日凌晨二时,她与十多名雏妓被关在一间士多的阁楼等嫖客前来拣选,少则每日三个客,多则十二个,最近她又遇上妓女最怕遇上的麻烦─怀孕,堕胎是唯一的选择,但堕胎除了需要钱外,还要一个月不能开工,但为了生活,她只能趁堕胎前这个月尽量接客,每次收肉金七十元。说起将来,浓妆艳抹但仍难掩稚嫩孩子气的小冬一脸惘然,更不敢寄望谁能拯救她,她说像她这样的女孩实在太多了,在东莞的雏妓妓寨亦有很多,因此亦变得有点麻木了。

14岁3000元卖初夜

不少雏妓下海被夺初夜,都有屈辱的辛酸经历。很多雏妓在纸醉金迷的世界变得势利,不再信任男人,也有的变得阅历不凡,小小年纪最希望的不是重返校园,而是尽快长大领取身份证,摆脱私窦束缚,到其他大型娱乐场所卖笑,赚取更多金钱。

变态嫖客摧残痛足三日

去年十一月才刚过十六岁生日的娜娜(化名)来自贵州,有一名兄长,因父亲经常酗酒闹事,母亲再嫁到湖南长沙。父亲再婚后,娜娜难以忍受后母,十三岁在长沙随母打工生活,读到初一就无钱读书,最后误交损友,十四岁便被人从长沙诱骗到深圳罗湖,展开其雏妓生涯。夺去娜娜初夜的是一名有点变态的台湾人,该男子行事粗暴,令娜娜足足痛了三天,不过亦让她尝到赚钱的兴奋,首次出卖自己,就赚了从未见过的三千大元。后来她才知,原来鸡头比她还赚得多,鸡头将她的初夜以八千元卖给该名台湾人。

在极端苦闷和无聊下,娜娜找了其中一名鸡头做男友,不过,该名男友只将她当作摇钱树,每日要求娜娜将所有接客款项上缴,否则即喝骂毒打,试过一次她私吞客人百元贴士惨被殴打。由于娜娜生得小巧玲珑、小鸟依人,很快成为私窦的摇钱树,半年后她为私窦赚足钱,终于摆脱男友离开私窦,在其他姊妹的指引下,转到常平一间酒店私窦内继续揾食。

跑私窦为方便陪港男友

与娜娜有相同经历的小红,现年二十岁,亦是私窦中的一员,当娼四年。她十六岁被拐下海,在卖淫集团安排下,走遍港、澳和吉隆坡,阅尽不同人客,有娈童癖也有性变态的,最变态的是有名外籍壮男,几乎每两、三个月都上来常平,每次都花上近万元,要十多名雏妓服务。不过,近期她找到一名港人包养,男友一周上来一、两天,若到大酒店上班,怕无法陪男友,惟有出来跑私窦,希望多赚点钱回家过年。她说:"我家在湖南邵阳的山区,实在太穷了,没办法,我希望弟妹可以继续读书,今后要活得比我好。"

雏妓杀入香港

雏妓充斥内地的淫业市场,卖淫集团亦将雏妓偷运到香港,交给香港的卖淫组织操控,并公然在网上作宣传。警方在多次扫黄行动中都发现来自内地的雏妓,其中去年一次行动,在旺角救出一名十五岁内地少女。

每次肉金200至400元

消息人士透露,卖淫集团透过中介人在内地招揽未成年少女,然后透过海路和陆路,安排这些少女来港卖淫。每名少女来港后,需要支付卖淫集团二万至四万元不等的偷渡费,这些少女惟有"钱债肉偿",在清还偷渡费后,每接一名嫖客才能分得二百至四百元不等的肉金。

由于这些少女均未成年,故卖淫集团都会安排她们在"私窦"内卖淫,专做熟客生意。这些被招揽来港卖淫的未成年少女,许多以为可以来港掘金,但由于卖淫集团食水太深,这些少女最终往往只能抱憾而回,部分更染上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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