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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黄菊秘书被判死缓内幕

 2009-04-27 05:3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长春中级法院判处收受巨额贿赂的王维工死缓。王是中共常委黄菊的秘书,曾拥有很大权力及特殊人脉关系,但黄菊死后仅一个月,未经党内审查程序,王就直接被检方逮捕。

在前国家领导人黄菊逝世近两年之际,曾跟他十三年的贴身秘书王维工,终因巨额受贿被量刑。黄菊于零七年六月二日在京病故,仅一个月后,王维工即未经党内审查程序,直接被检方逮捕。

四月十七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对王维工案一审宣判:王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先有问题富豪张荣坤,继而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及至「腐败第一秘」王维工,肇端于二零零六年之夏的上海社保案,已使政商两界三十八人东窗事发。

以上传下达为己任的大秘王维工,无疑正是这张腐败关系网的绝佳纽带。他的落马与获刑,更展示已被广泛诟病的「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官场顽症。

九四年,黄菊集上海市委书记、市长于一身,王维工从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任黄菊的专职秘书。此后,他历任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及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二零零二年秋,中共十六大黄菊晋升中央中共政治局常委,王维工随同北上,进入国务院办公厅。

在上海社保案件调查初期,已为「国办」大秘的王维工曾在北京接受过项目组的专门谈话,其行踪已被有关方面锁定。零七年一月,王维工被紧急调查回上海,担任大型国企上海申能集团的副总经理,并享受着厅级干部的待遇。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称,王维工在九五年至零六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八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一千二百九十三万四千元(约合一百六十万美元)。其中零一年六月至零六年六月,仅「问题富豪」张荣坤就行贿王维工九百三十三万元,占其全部贿款的七成。

张荣坤案的起诉书也这样记载:「二零零二年一月,张荣坤为使其实际控制的福禧公司收购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路桥)股权得以成功,请求王维工给予帮助。王维工邀请原上海市市长陈良宇(另案处理)与张荣坤一起用餐,并请陈予以关照,陈当即表示支持。」

中国的饭局文化,向来透着政治利益、社会关系、人际规则和文化滋味。实际上,陈良宇在这次席间一诺,岂止万金。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政府一号贵宾厅,陈良宇主持召开上海路桥发展公司的股权转让签字仪式,场面极为盛大。

据中国司法材料透露:「陈良宇违反决策程序,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股权转让给福禧公司,致使福禧公司实际支付了人民币十亿一千五百万元获得了最低价值为人民币十三亿三千六百万元的上海路桥股份。」

仅此一举,检方认为陈良宇违反有关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通过行政干预,在审批程序、转让价格和经营年限等方面明显有利于张荣坤,致使有关职能部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股权低价出让,国有资产损失三亿二千一百万元。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陈良宇一审开庭时,被指控的三项罪名中包括两项滥用职权罪行,均与上海社保案有直接关联。其中就包括上述内容,以及陈良宇为张荣坤获取十亿余元社保贷款提供便利。

作为回报,张荣坤对王维工出手阔绰。二零零二年正值上海路桥交易之时,年初以王之母亲病重送其两根五百克的金条,价值十万三千元;二、三月间,赠美元五万元和人民币十万元;五月份,送美元十万元和人民币十万元;至八月,又送美元十万元和人民币十万元。

二零零二年秋天王维工调任国务院后,张荣坤又八次入京「进贡」。如送给王维工夫妇价值十一万元的钻石项链一条和钻石耳饰一对。

即使是上海社保案爆发前夕,张荣坤仍两次在东方君悦大酒店向王维工行贿。其中,二零零六年元旦送王五万美元和十万人民币;案发前的一个月,即二零零六年六月,送王十万元美元。

好色是王维工另一劣迹。其年过不惑的红颜知己康燕也随之被查。康燕护士出身,祖籍辽宁锦州,一九八一年参军当护士,后入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学习。一九九五年转业至《人民日报》华东分社。

颇有姿色的康燕与王维工交往甚密,康本人对此也不忌讳,曾在公开发表文章中坦言:「说王维工同志是我的良师益友恐不为过,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在北京,无论是对我的新闻采访还是对我个人专著写作,他都倾力协助,有求必应。」

王维工与康燕的渊源始于二零零零年创作《解读上海》。时任《人民日报》记者的康燕,与时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黄菊秘书的王维工,在写书的工作接触中擦出「火花」。此后,在王维工的「关照」下,康燕扶摇直上,先后担任了人民日报社下属的国际金融报社社长,以及上海文广集团副总裁。

据闻康燕个性要强、认真负责,具工作能力,善于经营人脉关系。康燕被查出在已经被抓的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与富商之间「牵线搭桥」,并从中牟利。其一项所涉经济问题,即是协助富商批地贷款。

而时至今日,上海社保案重量级人物已基本获刑,这场历时三年的官场大地震或已告结束。纵观已被审判的三十八名政商人士均已获罪,其中被判死刑仅一人,为首都机场前董事长李培英,现未终审宣判;获死缓者一人,即王维工;无期徒刑两人,分别为原陈良宇秘书秦裕、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其他均为十八年以下不等刑期。

跟「大秘」王维工一样,秦裕因长期跟随陈良宇而深得政商各界宠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秦裕经吉林省高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作为鲜有的上诉者,其理由是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显得过重。

四十五岁的秦裕曾是华东师范大学教师,一九九五年一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这位博士出身的秘书不似做文案工作,倒是多少有点像古时候的幕僚或「绍兴师爷」,既协助陈良宇处理公务,也经常为其出谋划策,牵线搭桥。

秦裕与王维工「侍奉」政界各大佬,并通过打造「夫人俱乐部」建立广泛的人脉资源。这个「夫人俱乐部」的实体正是大名鼎鼎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这个机构设址于上海卢湾区制造局路八十八号的金湾大酒店内,表面上看仅是二星级标准,但出入此间的都是有来头人物。

在大陆,凡县处级以上官员均设有秘书,县一级都设办公室主任,每个分管市长身边都有一个秘书负责「上传下达」等协调工作。表面上各秘书只是「上传下达」,但由于主政者对具体事情不可能面面俱到,这给秘书长很大的权力空间,由此派生的权力寻租也屡见不鲜。关键是,他们还因特殊的人脉关系,能获得「免死」金牌。

按照司法潜规则,一审判处死刑后,为免死,被告人当以检举揭发他人,走立功减刑的路子。据说获得死缓的判决后,王维工已考虑再行上诉。

死刑缓期三种处理

按中国大陆刑律,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通常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二是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可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不过,人们也看到,中共建政六十年以来,鲜有判死缓二年以后仍处死的案例。在官员群体更无实例。而王维工受贿大案再次引人注目,当属秘书阶层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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