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维权律师刘尧被判18个月 缓刑两年

深圳刘尧律师为失地村民维权,终审判决判刑十八个月,缓刑两年。

深圳律师刘尧因受广东省东源县失地村民委托,2007年12月两度企图阻止东源水电站船闸施工,于2008 年6月17日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过两次上诉,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4月16日)终审,将二审判处的两年刑期,改为有期徒期十八个月,缓刑两年。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欢迎终审判决再次减刑,但本会促请当局正视此案证据不足,要求完全撤销对刘尧的刑事处罚。

事源深圳律师刘尧分别于2007年12月11日和17日,与30多名村民等在东源水电站船闸施工现场,拆毁工地模板、方木条和钢筋,企图阻止施工。当局于2008年6月17日,仅根据广东省东源县物价局认证中心的一份未盖公章和没有鉴定人员签名的《涉案物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唯一证据,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刘尧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刘尧不服判决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9月24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发回东源县人民法院重审。2008年 12月17日,东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刘尧有期徒刑两年,刘尧随即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及至2009年4月16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终审判决,判刑十八个月,缓刑两年;而涉案的另外两村民免受刑事处罚。据新华社报导,在4月10日进行的二审公开开庭期间,当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和广东省律协、深圳市律协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共150余人参加了旁听。刘尧的代理律师李方平在案件终审宣判后表示,仍坚持认为刘尧无罪。

自刘尧律师一审被判刑后,立即引起全国律师界的强烈反应。首先,深圳律师协会向河源中级法院致送了《切实维权刘尧律师合法权益的紧急报告》。然后,十个省市的36名律师也在北京集会激烈讨论刘尧案件,并且联名紧急致函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审公平审理,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北京律师李方平和谢燕益隋即为刘尧案件二审程序提供紧急法律援助。2008年7月29日,《南方都市报》也发表《律师维权‧反陷囹圄》一文,加以声援。北京律师秦兵、黎雄兵等30名全国律协会员也寄信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并于宁会长",要求支持律师执业。 2008年12 月17日二审判决减至两年有期徒刑后,511名深圳律师联名发出呼吁信,公开质疑东源县法院的判决失当。

此外,上海维权律师严义明于本月14日在其律师事务所中,遭受三名佯言咨询法律意见的男子袭击,被打至右肩肩胛骨骨折,身体另有多处受伤。据悉,严律师出事前几天,收到同是操东北口音的人士的来电,恐吓他不要参与一宗维权案件。上海警方已展开调查,本会呼吁当局严惩不法之徒的暴力行为,保障律师执业的安全。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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