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留给官员”潜规则是怎样炼成的?

温州官员低价购房事件俨然成了一个官场标本,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据《齐鲁晚报》4月15日报道,“房留给官员”已成当地拆迁潜规则。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 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好房留给官员,“就是为了开绿灯嘛!这是潜规则!”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此一来,工程在各个方面都会得到方 便。

  官场中的潜规则可真不少,温州一众官员的所作所为,冷不丁又将一种新的潜规则暴露于公众眼前。老实说,官员住好房,甚至好房留给官员,这类现象并不能提起人们的猎奇兴趣。但是将拆迁安置房以安置房价格甚至低于此价格留给官员,就难免大伤公众情绪了。

   安置房是安置谁的?政府“辞典”的名词解释是:安置那些抛家舍业的拆迁户。但潜规则的“辞典”却将“安置”解释成了“安自”,有些官员甚至可能在多个安 置房小区都安下了自己的家。而且潜规则还有另一个潜台词,即又大又好的房子安置级别高一些的官员,以此类推,官员挑剩下的房子便属于拆迁户的了。温州事件 中的情形便是如此。

  “好房留给官员”只是温州的潜规则吗?爱读新闻的读者诸君估计很快选择了否定的答案。如果大家记忆力不坏,应当会 想起今年初,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过堂受审的消息。这位有着“炒房区长”之称的官员,其家庭房产多达14处。原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同志在上海市中 心也有3处房产。执法部门调查的结果证实,此二位官爷的房产正是开发商们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位给他们留的“好房”。

  为什么好房子要留给官员?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那位工作人员说是为了换取官员们“开绿灯”。这只是站在开发方角度的解释。要知道,潜规则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要破解它,当然得从敢于接受好房的官员身上找原因,毕竟好房留给官员并非一厢情愿的事儿。

   常识告诉您,开发方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之所以低价卖好房子给官员,绝对不是房子多得慌。开发商的行为定性很好理解,一旦官员收了他们的房子,按 法律规定,属于受贿,对方是行贿。但现实中,拥有多处房产而被法律制裁的官员比例有几何?政府旧城改造指挥部半卖半送安置房,当然也难免不当利益交换—— 可能是希望上级官员提携,可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开发利益。但在温州,这样的事儿被舆论曝光一周有余,迟迟得不到纪检部门的回应,直到昨日才听说开始介入 了。倒是低价卖房者显得更为正义凛然:“将来补上差价就行。”“发帖揭黑者闲着没事干是别有用心。”

  看看执法者对违法者的慈悲为怀, 便知收受好房者的胆气来自何方。对于这类现象,有一句颇为时髦的话,叫“制度性腐败”。这话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制度是有的,缺乏的是执行。假如掌握执法权 的公权机关对这类不正之风零容忍,断然是不会形成什么潜规则的。至于执法官员为何对枉法官员心慈手软,公众大可以去展开想象。

  当然,制度也并非没有缺陷。譬如我们千呼万唤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难产至今不出来。如果有了这一制度,至少官员们的胆子不会那么肥,至少这样的事情不必等到“别有用心”的网民来揭露,至少有关部门欲装聋作哑已找不到更体面的理由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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