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发展之真正内幕情节

刚看到某地方政府发文要求政府官员帮助开发商卖房,接着就有政法学院的某教授出来指责,颇感无奈,忍不住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不了解房地产发展真实情况的人,都会像那位政法学院的教授一样,认为政府帮开发商卖房是"媚商"。其实不然,政府这样做其实不是在帮开发商,而是在帮自己。

很多中国的老百姓都不了解,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构成:

1。土地成本:如果土地价格是100万/亩,房价中的土地价格约为500-800元/平米,一般省会城市的土地价格在300-500万/亩,那么房价中的土地价格约为1500-4000元/平米;2。建安成本:即房屋的土建、安装等实际建造成本,多层建筑一般在800-1200元/平米,高层建筑一般在1500-2500元/平米;3。建设配套费用: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费用,小城市一般在200元/平米左右,大中城市一般在500-800元/平米左右;4。项目运行费用:包括项目可研、土地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项目管理等费用,一般在50-200元/平米左右;5。销售费用:包括项目宣传广告、销售等费用;6。财务费用:包括财务管理、融资贷款利息以及房屋销售不畅造成的资金占压成本等费用;7。规费及税费,包括办理各种手续时交纳的各种费用(完成一个房地产项目要到政府各部门盖100-200个红章)和按章交纳的税费;8。员工薪金: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等;9。开发商利润:在现在土地招牌挂的情况下,按照拍地时的市场房屋售价估算,计算容忍利润约为15-30%,如果开发商拍到土地后,在建造过程中,房价上升,开发商才能得到高出以上的利润,如果房价不升或者下降,只能维持基本利润或者更差;10。其他隐性成本。

以上成本费用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受益的,目前我国一般城市生存发展的手段并不丰富,大部分政府除了财政预算和银行贷款以外,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地产开发中的上述相关费用,来进行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并积累"政绩"。现在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就不会有积极性再搞新的项目,政府的失落和损失显而易见,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政府出面拆迁熟化的土地没有人摘牌的现象,政府不但要承担巨额的拆迁补偿费用(以前这些都转嫁到房价上了),而且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社会问题。所以政府出来帮助开发商卖卖房子,绝对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国家现在有好多看似正义的书呆子专家、学者,搞不清楚问题的实质,还在那里说三道四,博取百姓的简单赞同,误国误民,着实可恶!房地产业再这样滑下去,开发商固然受伤,但他们不会饿肚子,真正受苦的是建筑业的从业百姓和建筑业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小人物小到几千万农民工,大产业大到到国家的钢铁、建材等支柱产业,真是贻害无穷!

固然,有部分无良开发商唯利是图,激起民愤;但是,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过分情绪化的思考方式和对房地产业的丑化甚至是妖魔化,对于解决当前国家面临的艰难困境,是没有半点益处的。

要想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府和开发商都要各退一步,更多地兼顾民众的利益,在要求房地产商降低房价的同时,如果政府的相关收入一点都不能少,合理吗?可能吗?按理说,开发商是商人,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我们的政府也一样只知道追求利益和"政绩",置天下臣民于水深火热而不顾,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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