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的这一管理办法明确了12种要求设置视频系统的场所和区域。除涉及国家安全的重点场所外,旅馆、网吧、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住宅小区的出入口等公众活动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都要求安装视频系统。
广州金利网吧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网吧自己已经安装了视频监视系统。
"早就装了。"
记者致电广州大华酒店,酒店保安告诉记者,他们酒店也已经有视频监视系统。
"我们酒店有。我觉得挺好,有必要,因为这样的话可以威慑住那些犯罪分子,对治安方面也比较好。"
不过,广东省公安厅的这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私人、单位不得私自架设视频监控系统,对违规架设又拒不拆除的,由公安机关强行拆除,并处以5千至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该设而未设视频系统、又拒不改正的,将处以最高一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蒲志强律师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中国很多法律和规章的精神本身看上去并没有问题,关键是看执法者如何实施。
"这件事情关键是看它怎么用?整治低俗也很难说一定是错的,因为还有一个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特定人群的特殊需求。在网吧这样一个公共场所中,比如说在大厅里前台安装一些摄像头来保障安全和合法经营应该说是正常的。但是这样的摄像头是不是集中到网友或者是消费者具体的界面上去了解他交往的内容,那我想恐怕就值得商量了。"
对蒲志强律师关于对网吧监控的这种担心,广州金利网吧的负责人认为。
"应当没有监控他们在做什么,公民都有自己的隐私权。"
据统计,广东省警方在2008年应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破获各类案件1万多起。深圳居民钟女士对广东省公安厅下达这个文件表示欢迎。
"为了控制犯罪率,发生一些犯罪或者有犯罪倾向的事件的时候它可以及时控制,或者事后能够根据这个视频找到线索 或者迅速破案。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
蒲志强律师表示,公安系统惩治违法犯罪的确是为了保证安全,但中国的法律需要首先界定究竟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
"普通的道德上的问题是不是应该纳入到一个公权力管的范围之内?事实上对于责任的确定,明确,包括保障一些安全,有些手段是并不一定就不可以的,但是关键要看他究竟怎么去做?"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蒲志强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制定这样一个规章的真正初衷是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大家说不清楚政府想做什么?反正他们给人的感觉是他们想做的事情,他们就一定能做。至于做成做不成,有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在。首先政府自己就犯法。比如为了交通运输安全,防止超载,他却使得地方的交通警察和交通局的运管部门大发厚财,因为他们可以借此来处罚那些超载的人。他们为一些人提供保护,收取那样一种类似勒索的费用。"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对一些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可无偿查阅公共安全视像资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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