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跳水苗子训练时摔成植物人无人担责 (图)

 

病床上的俊俊

5岁的跳水苗子在跳水馆训练时数次受伤,并被摔成植物人,到底谁之过?昨天,渝中区法院第四次庭审该案的原因和责任。

收为跳水苗子

2007年6月,俊俊(化名)的家人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市体院运动技术学院(以下称市体院)招生,专门培养田亮这样的跳水苗子,招生的对象为5岁半到7岁的孩子。家人想锻炼一下俊俊的身体、培养他的胆量,就带着刚满5岁的俊俊去报名。教练见他聪明可爱,便破格收下。

因为训练地点离俊俊的家较远,在教练的建议下,俊俊被送进市体育局机关幼儿园(以下称幼儿园),幼儿园代收每月250元的跳水训练费,负责接送。

10米跳台惹祸

俊俊的母亲廖女士称,2007年的12月5日,幼儿园老师像往常一样,将俊俊等孩子送去两路口附近的跳水馆训练。俊俊被喊上了10米跳台,跳下后上岸,他哭了。教练见俊俊身上红了,便让他休息。接下来两天,他分别跳了6米、7米跳台。

第三天,孩子的爷爷在场外看到,俊俊跳水上岸后,教练叫他,孩子便跑了过去,不巧摔在下水道的盖子上。

医院挽救了俊俊的性命,但俊俊在去年四月成了植物人。鉴定人在法庭上称:"10米跳台的训练,造成俊俊脑部轻微出血,而后的训练,使其脑部伤情加重。3天后摔的那一跤,则是诱因,导致其重度脑挫伤。"

三方相互推责

去年6月11日,俊俊的家人把市体院告上了法庭,市体育局机关幼儿园、第二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称二体校)也相继成为被告。

市体院称,训练俊俊的张教练不是他们的员工,市体院也没收取俊俊的训练费,谁收费,谁负责;幼儿园则称自己对俊俊受伤没有责任;二体校的代理律师承认张教练是他们校的教练,场馆也是二体校的,但他们没有给俊俊发录取通知书,也没有收取训练费。  

家人希望唤醒他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儿科医院。病床上方,有两张俊俊五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他显得灵气十足。病床上的俊俊,白里透红的脸蛋,眼睛很黑很亮,样儿很乖。但是,俊俊婆婆却说:"医院昨天诊断,孩子已双目失明。"

俊俊的牙齿是黑的,是长期服药的缘故。记者看到,俊俊几乎对外界没有什么反应,双手双脚都很僵硬,完全离不开他人照顾。医生说,要治好俊俊的病,希望渺茫。

现在,俊俊每天除了接受药物治疗,还要接受针灸、按摩等康复治疗。俊俊的床头还放着收音机,家里人希望多放放俊俊喜欢的音乐,来唤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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