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国家机密罪,贪官的国家及机密

四川"5.12"大地震时,数十万学生正在上课,倒塌的教室,被活埋的师生,失去儿女而痛哭的父母,一直是海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但四川省高官上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举行记者会时仍拒绝公布学生伤亡人数,还将教室的倒塌归咎于天灾.如今,当局更将北川中学教学楼偷工减料的情况列为国家机 密,实在是荒唐之极,无耻之尤!

官方公布的学生伤亡人数,唯一可查的是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去年5月21日的一次内部通报,他指四川省教育系统在大地震中共死亡6581人,其 中学生死亡6376人.消息曾刊登在四川省教育厅的网站,但后来被删除,官方自此拒不公布学生伤亡情况,拒不公布卷入豆腐渣教学楼的贪官及建筑商,反而滋扰,恐吓希望找出真相的学生家长.

泄密罪变保护贪官工具

中国"刑法"将泄露国家机密罪归入渎职罪一章,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是,泄露国家机密罪近年成了中国当局打压异见人士,打压敢言记者和传媒的工具,湖北记者师涛,浙江地下教会信徒徐永海,到地震灾区调查的成都维权人 士黄琦等,都被控泄露国家机密罪.

与此同时,泄露国家机密罪正成为保护贪官的重要工具.北川民众调查豆腐渣教学楼,被视为泄露国家机密;重庆农民何克昌等向香港记者投诉三峡移民赔偿不足,被控告泄露国家机密"中国青年报"记者披露辽宁阜新市高官侵吞民企资产,被控告泄露国家机密;贪官外逃的数目及卷走钱财的数量,也被视为国家机 密,以致传媒只能根据不同的来源报道出不同的数据.

揭露贪官的行为,是如何触犯"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如何危害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只能说,这是一个贪官横行的国度,这是一个贪官大于法律的国度,贪官的秘密就是国家机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