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能赶走"毕姥爷"?
在刚刚过去的二月份,中国大陆的《检察日报》、《工人日报》、《解放日报》、《北京晚报》、《天津日报》、《兰州鑫报》等众多媒体,登载了杂文作家陈鲁民(齐夫)的一篇"统发稿":《把"毕姥爷"们赶走》(有的媒体见报时标题略有不同)。
此文以今年殃视春晚小品节目《不差钱》中那个"姓毕的姥爷"为由头,数落了现实生活中拉关系、抱粗腿,攀附有权势有地位者的种种丑陋行径,作者的本意无可非议。"毕姥爷"者,自然喻指中国社会的各种靠山或后台老板。这个"毕姥爷",可以是演艺圈的导演,可以是企业界的大亨,也可以是党政机关的要员......反正是各个行当、各个领域的龙头老大。"毕姥爷"们实质上也就是"毕老爷"们。这帮老爷们的吃香,由来已久,尤其是在现今的中国社会,可谓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横行不法,炙手可热。他们早已将"潜规则"发挥到了极致,甚至演绎成了"明规则",使得无数有真才实学的人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使那些如愿以偿者失去了自己的人格,于国于民,祸莫大也!意欲将形形色色的"毕老爷"们"请出赛场",这个想法也没有错。教人产生疑问的,是文章最后的论断:"要把关系社会变成能力社会,就须把‘毕老爷'们赶走!"
把"毕老爷"们赶走了,关系社会就能变成能力社会了么?应当说,只有把关系社会变成能力社会,才能把"毕老爷"们赶走。在一个民主、公平的能力社会里,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去找什么靠山的,"毕老爷"们也就不大可能有适宜的生存空间,他们想不走也难。作者将因果关系颠倒了。
要明白,"毕老爷"们是专制社会的产物,不是你想赶就能赶走的。"毕老爷"们与其上司、下级之间,"毕老爷"们与"毕老爷"们之间,已然结成了一张盘根错节、硕大无朋的社会关系网,岂是一个"赶"字就能搞定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许多人投奔"毕老爷"们,显然是被社会逼出来的。要赶走"毕老爷"们,其前提是必须先赶走中国共产党,赶走这个一党独大的极权制度。因为中共及其腐朽的制度,正是造成关系社会的根源,也是催产和滋生"毕老爷"们的温床。
"要把关系社会变成能力社会",是需要"能力"的。这个"能力"就是解体邪党,粉碎专制独裁。否则,中国只能永远是隶属于中共及其"毕老爷"们的关系社会,永远也无法变成洋溢着民主、自由、公平气息的能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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