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法院干部持棒球棍砸车(组图)

本人的姑姑于2009年1月25号21时许一人驾驶小轿车在湖里巡警单位左侧道路行驶中与崔跃民所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未伤及双方身体,但双方车辆各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双方等待交警来处理就行了,但崔跃民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从车上掏出一根棒球棒,浑身酒气的当街追打我姑姑,并共在她小轿车的车身、前后灯、挡风玻璃砸了二十七下,导致该车辆严重损坏。我姑姑在逃过崔跃民的追打后立刻向110、交警及当地派出所报案,三个单位马上出警到事发现场(共到了3部警车)制止崔跃民,但崔跃民并未停止其不文明行为,甚至还向以上三个单位的人员发酒疯,口气狂傲的声称自己是法院法官(据事后查实,崔跃民确实是厦门湖里法院立案庭的一位干部),妨碍警方调查取证,气焰十分嚣张。警方在劝阻无效后便强行将崔跃民带去医院抽血化验其身体的酒精浓度(化验结果表明崔跃民血液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1.77g/ml,是比酒后驾车更严重的醉酒驾车,严重违反了交规对驾车的规定),并带回派出所做了口供笔录。

 事后据警方裁定:1.这起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2.崔跃民砸车应赔偿我姑姑车辆的损失。但那辆车的损失报告却只有4950元,这让我们相当的气愤,光挡风玻璃上的威程隔热纸就已经价值1000多元了,整辆车的损失却只有4950。听说今年这种事件如果受害人损失超过5000元,那肇事者就要被判刑,请教下各位大能们有没比较了解的?另外,我将车辆损坏的照片上传,希望各位大能们帮忙评定下这样的车,修理的话要多少钱。

从这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月了,但酒后驾车、打人、砸车的崔跃民大法官至今仍未对受害人赔礼道歉,也未表示其赔偿责任,不但使我姑姑是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害,更使其身心受到极大的创伤。崔跃民作为一名法院干部,拿着纳税人的工资,却酒后开车,知法犯法,向人民警察发酒疯,呈官威,这该叫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如何面对?

厦门作为一个拥有"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先进城市,我们都应该为这个称号感到自豪,也应该为这个称号添光増彩,但崔跃民法官这种极其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却是对我们整个城市的亵渎,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也不应该发生的,在此我想再次请问下各位大能们,对于这件事我们该怎么做,对于这种人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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