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查处六千多宗商业贿赂案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各级工商机关2008年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227件,案值16.5 亿元人民币,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18件。

据报道,星期一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透露,去年中国各级工商机关去年所查处的6227件商业贿赂案件中,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726件,案值近1.4亿元人民币,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被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216件,案值近1.2亿元人民币,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

新华社星期一的报道援引中纪委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的话说,今年工商系统将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将治理商业贿赂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展,严肃查处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及灾后重建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海外中文互联网杂志《中国事务》的主编伍凡先生认为,腐败现象在中国会越来越严重:

"整个政治环境以及当官的环境都恶劣了,我想这个现象会越来越多。共产党管不了他们,共产党自己本身是烂掉的。能够有机会贪到好处的人抓紧时机,他们要利用这个机会。反腐是越反越腐、越反贪污的人就越多、越反贪污的级别就越高。不开放媒体监督,不开放司法独立查办,仅仅靠共产党的双轨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些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是绝对的少数,贪污的人是绝对的多数,分布全国各地,你有多少人去抓这些人?所以,这个办法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美国纽约市从事律师工作的叶宁先生表示,针对腐败只靠加大惩罚手段而不改变体制是不会有太大效用的:

"对腐败刑法最重的算是洪武皇帝朱元璋了,那个时候岂止是5年、10年的徒刑,官员如果贪渎银两达到100两以上就要凌迟处死,而且要把他们的皮刮下来挂在公堂里面,警告其他官员不敢再贪污腐败。但是到明朝中后期以后,官员的贪渎之风根本是一发不可阻挡。所以光是靠加重刑法的力度、加重处罚力度,绝对不是根治贪污腐败的一个好办法。不从事其他制度方面的建设,那这是无法解决的。如果中国制度方面不搞民主化、不搞透明化、不健全法制,那么,腐败的问题根本没有办法解决。"

面对中国社会、特别是共产党内部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中共中央于2008年公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决心要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进行更严格监督,提出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以及行政执法权的监督。然而,许多观察中国的人士认为,以往的无数反腐措施都未见成效。这个规划也很有可能象其他反腐措施一样,声势大,成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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