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 “普遍定期审查”前有六位法轮功信仰者被审讯


2009年2月6日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又有6名法轮功信仰者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讯。此前不断有法轮功信仰者受到中国大陆法院的审讯,指控罪名都是邪教罪,但中国大陆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中国法轮功信徒除一部分被通过刑事程序控罪外,更多的是被劳动教养和关进强制洗脑班。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抓捕法轮功信徒的行动更是在整个中国大陆进行。中国政府组织的这一行动受到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的批评。
这一次吴业凤、郑毅等六人的案件因在中国面临联合国人权问题"普遍定期审查"前而被广泛的关注。"普遍定期审查"制度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查各国人权状况的一项新机制。按照这一制度,中国今年将首次接受人权理事会的审查,会议将于2月9日上午9点至12点在日内瓦召开。

被告人及辩护律师

被告人吴业凤
辩护律师:唐吉田,13161302848 高凤泉,13998181907

被告郑毅
辩护律师:韩志广,13439686306 李玉红,15104005555

被告人蔺怀宇
没有辩护律师:

被告人赵国良
辩护律师:韩 宇,13332455863 兰景新,13940084690

被告人蔡宗斌
辩护律师:苏士轩,13504040991 刘庆阁,13478373344

被告人刘桂凤
辩护律师:王雅军,15811028798 孙文冰,139403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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