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从严 执行从宽?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2月6日公布《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明文规定港澳记者须先向中联办领取采访证,才可赴内地采访。这一规定在香港新闻界引起极大的反响。
有媒体认为,与北京奥运期间只需被访者同意就可采访的做法比较,是倒退20年,跟「六四」后没有分别。
而中国港澳办的官员则称,这一规定是国家对所有境外记者的统一要求,不能对港澳记者豁免持证采访的要求。不过有关官员表示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尽量对港澳记者灵活处理,同时新《采访办法》也没有制定对违规无证采访的港澳记者如何处罚的规定。
好过六四后 不如奥运时
新规定的实行对新闻自由到底是「松」还是「紧」?香港记者协会主席谭志强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的时候分析说,关键要看和甚么时候比较:
「我们的看法当然是有些收紧。关键看你的基准怎么样。如果你的基准是89年的采访七条,那当然是放松了。如果比照奥运期间的有关规定,那当然是收紧了。」
1989年由于发生天安门事件,当局10月26日颁布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的注意事项,规定港澳记者到内地采访前15天要先向港澳新华社申请,不得从事与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而北京奥运期间的做法是,很多港澳记者实际上只持回乡证便可進入大陆采访,而没有事先申请记者采访证。
一下回到20年前?
苹果日报援引香港政治评论人士刘锐绍的话说,新的采访10条,与六四后颁布的采访七条,本质上没有分别,与民间、国际社会要求开放的气候大相迳庭。中国政府在四川大地震期间给予中外传媒采访自由、展现开放一面,其实只想藉助传媒争取国际社会同情中国,但一遇政治敏感议题,官方又回覆20年前封闭的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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