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务实的人大即将导演一场群体冲突事件
--来自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英广村潘村与卢村的土地纠纷

这场土地纠纷是中国权与法较量的典型案例;是充分反映中国行政官员左右司法以及法院审判的主观性,随意性以及对审判的不负责态度。   

一审法院采用的证明材料,到了二审法院被全盘否定!一审法院以历史的原始真实材料为审判的依据,到了二审法院却以某人的言辞作为审判的依据!甚至可以否定原来已经生效,已经执行的村委会的决定!

一个由县政府颁发的山林使用证,因为有人做大官就可以随随便便的下一个文件取消!真是让人无法理解!只要你官大,啥事都能办到!

再审报告交到人大,就像石沉大海,2年多的时间(2006年11月-2009年1月)却无任何回音。

听说最近法院要强制执行了,如果真是那样,即将爆发的就有是一场见血的群体事件!希望上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能对此事给予了解、妥善处理,同时处理无视法律的官员、法院审判员!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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