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是在年关中“失身”,就是在过节后“落马”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

不难看到,现在贪官对过年、过节可谓是情有独钟,一往情深。

因为他们看来,逢年过节在"领导过年好"、"给您拜年"的"恭贺"声中,受贿有了"情由",收礼有了"礼由",由此不是在年关中"失身",就是在过节后"落马"。有媒体随机抽取近3年中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海淀区法院和市一中院审理过的100起受贿案,发现78%的官员在过年之时大捞一把。

农历新年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国人好礼,亲朋之间,同事之间,互相走动、互相拜年,上下级之间等带些礼物,礼轻情意重的互致问候,恭贺新禧,应是一种纯情、高尚的礼尚往来良好习俗,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礼貌、尊敬和真诚。

可是,如今这些过年"传统节目",过节"保留节目"被"演"得面目全非,不少礼尚往来习俗越来越"俗",其 "礼"已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范畴,使原本礼尚往来、礼轻情意重竟然充斥着铜臭味。

从年关"失身"到过节"落马"的腐败分子案例中不难发现,不少官员在"逢年过节,礼尚往来"中被"礼"打倒,被"礼"击垮。"事发后"竟有人十分地"想不通",感到"意外",觉得"蒙怨",认为搞错了"对象",弄错了"方向"。

前不久,某市法院审理一位官员受贿案,被告还"振振有词",反复" 强调"逢年过节收礼"这是种社会风俗习惯"的"礼由",实属"情由可原",望"另当别论"的"高抬贵手"。其实,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不少,不少贪官正是在"逢年过节,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中,利令智昏,"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把"礼""笑纳",把钱收下,并且显得"心安理得"、"理直气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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