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局长出入乘坐名车 引来小偷行窃被刺身亡

药监局长制止行窃被刺死

行凶男子一审获死刑

制止入室行窃的小偷时,襄樊市药监局襄阳分局原局长刘志强,被对方持匕首刺死在家中。昨日,记者从襄樊市中院获悉,该院近日作出判决,凶手马向阳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7万余元,其帮凶李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

药监局长家中被害

2007年1月23日凌晨1时50分许,襄樊市110指挥中心接警称,该市樊城区定中门派出所辖区的襄樊市药监局襄阳分局家属院4楼发生一起命案。经警方证实,被害者是襄樊市药监局襄阳区分局局长刘志强,其在家中被人刺死。

案发后,襄樊警方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破案。警方锁定,嫌疑人名叫马向阳,家住襄樊市樊城区。经过一个多月艰苦摸查,专班民警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发现了嫌疑人马向阳的藏身地,并于2007年3月17日将其抓获。

看到名车心生歹念

经审理查明,2006年底,马向阳从外地务工回到襄樊,他来到住在襄阳区药监分局的同学李某家玩,看到刘志强的车,遂向李某打听刘志强的家庭经济状况及住所等。

当得知刘志强的具体情况后,马向阳遂生歹念,欲到刘志强家盗窃。此后,马向阳又两次到李某家,并与其谈起欲到刘志强家行窃,李某均未表态。

行窃败露持刀杀人

2007 年1月23日凌晨,马向阳携带匕首、扳手来到该家属院,顺下水道管道爬至刘志强家窗外,用扳手将防护网撬开翻入室内,被刘志强发现。马向阳持匕首朝刘志强身上连刺数刀,又用匕首威胁刘志强的家人拿钱,抢得人民币5000元、港币520元、纪念币200元以及手机后逃离现场。刘志强因被钝器击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本文留言

作者谭经田 朱贤 张富民 张琦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