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是社会主义结束之日﹐11月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
会一开完﹐大家就涌上街去拿商店裡的东西﹐拿完了商店就去拿别人家裡的东西。张三的鸡李四抓﹐甲队的菜乙队挖﹐最后连小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了。
只有一条还保留着﹐就是老婆还属于自己。不过﹐那位书记又就此补充道﹕这一条还没有最后定下来﹐还需要请示上级。 (5)
可以想像﹐听了书记这番话﹐村裡那帮光棍汉的心中该是怎样一种躁动。跑马乡裡真是乱跑马﹐经跑过"共产"的坎﹐快要跑入"共妻"的门。
那个由中共中央直接抓的共产主义试点"徐水人民公社"﹐也是好景不长。县公社翻箱倒柜﹐东挪西借﹐好不容易筹到一笔款子来给全县社员发津贴买用品﹐但只维持两个月就维持不下去了﹐"共产主义"变成了"空产主义"。
吃饭不要钱的事﹐今天有﹐过去也有﹐但情况完全不同。过去是老百姓造了地主老财的反﹐吃了他们的陈年粮﹔如今则是政府干部造了老百姓的孽﹐挖了他们的穷家底。
中共山东范县(现属河南)第一书记向全县共产主义积极份子大会作报告﹐畅谈该县向共产主义过渡规划﹐保证用三年时间做到﹕"人人进入新乐园﹐吃喝穿用不要钱﹔鸡鸭鱼肉味道鲜﹐顿顿可吃四个盘﹔天天可以吃水果﹐各样衣服穿不完﹔人人都说天堂好﹐天堂不如新乐园。"
数日后﹐毛泽东看到了这个朗朗上口的规划﹐颇感兴趣﹐举笔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一首诗﹐似乎也是可行的。时间似乎太促﹐只3年。也不要紧﹐3年完不成﹐顺延可也。"(6)
再让后人来看﹐老人家的"批示"也"很有意思"﹐甚至更有意思﹐偌大把年纪治理偌大个国家竟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一般。不过﹐这样玩下去的结果不会让人觉着有意思。小孩子玩砸了他的过过家﹐顶多流两滴他自己的泪﹔而老人家玩砸了他的过过家﹐是要闯祸的﹐是要死人的﹐是要流许多老百姓的泪的。
注解
(1)毛泽东《〈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第41篇﹐载《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57-258页。
(2)《中共中央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1958年4月8日。
(3)陈伯达《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载《红旗》1958年第4期。
(4)引自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页。
(5)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第754-755页。
(6)引自﹕同(4)﹐第160页。
《毛泽东执政春秋》34 单少杰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文献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第754-7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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