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当选村官1300万答谢村民 每人2万
陕西一村委会主任竞选,胜出者自掏腰包给每人分2万,外界质疑拉票舞弊
韩城“龙门村”选村官,竞选人,在当选后第二日就兑现竞选承诺:个人垫资 1300 万,提前将其 3 年任内,承诺分给村民的“人头钱”分给各户,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 2 万元。这在韩城乃至渭南引起不小的轰动!
村民每人分 2 万
村民介绍,12 月 9 日举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村委会主任竞选,在村民「王文选」和「杨某」之间进行,最终,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当选。
王文选竞选前曾对村民承诺:
要把龙门村建成韩城第一村、为村里创办洗煤厂等经济实体、安置富余劳动力、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 5000 元、第三年 10000 元!“、“为了让村民更快致富,如果当选垫资分配三年的两万元,让大家拿钱挣钱!”。
其当选后即兑现竞选承诺,村民按人头领到了存单。
在村委会办公楼,许多村民正拿着身份证,兴高采烈地办理领取存单手续。记者看到一些单据:显示王文选在 12 月 8 日,分三次在银行存入 1300 万元。
因多次联系王文选未果,记者向银行求证,银行负责人以商业机密为由,表示不便透露但并未予以否认。
据村民介绍,9 日早上王文选嘱托竞选工作人员,将自己的公开承诺书送到每户家中,而杨某的承诺书则是 8 日晚就送达的。杨某承诺的生活保障金是:第一年 5000 元、第二年 10000 元、第三年 15000 元。
有村民拿着领到的存单说,两人的竞选纲领都很吸引人。当日有五十余名警察维持会场竞选秩序,但相比较而言,王文选的承诺、以及他对龙门村的规划更吸引人,所以博得村民拥戴!
比如:他承诺抓好经济建设、走共同富裕之路、健全保障体系、保证给村里 60 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 200 元养老金等...。王文选还承诺:5 年后的龙门新村,将户户住单元房、家家有小汽车、人均收入 2 万元。
富裕后感恩回报
据了解,王文选今年 50 岁,是韩城乡镇企业家、劳模,创办多家实体,在韩城是家喻户晓的民企老板。身价不菲的他为何要参选?据村委会一工作人员说,王文选是想带动全村人致富。
他之前的一份竞选稿,也表露“自己挺身而出,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缘由:
“我有自己的事业,完全没必要揽这份出力不讨好的差事。我为什么要竞选呢?因为我的事业发展承蒙父老乡亲的支持,我一直无以回报…个人富裕不算富,只有全村人都走上小康才算富…人要懂得感恩,要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
一上任就分钱有贿选之嫌
村官上任就兑现承诺,成为当地街谈巷议的焦点。但也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哗众取宠、拉拢人心,有拉票舞弊嫌疑。
村委会委员郭某对此予以否认,一些村干部认为,当村官就得立军令状为民办实事。韩城市民政局局长「张永强」表示:村委会选举,具体由选举办负责。其主要监督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局里将派员,对该村选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5 条规定: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选举前公开承诺无可厚非,关键是其垫资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过村委会集体开会研究?也有律师认为:王文选的垫资行,为从民事上讲属于赠与,相当于保证金。没有违法、也没有社会危害性,只是领导村民致富、应该开发村民内部的潜力,让其生存得更好。而村民大多对王文选持赞同态度,认为他是实干家...。
但同样行为,在选举行之有年的台湾则属於“贿选”的行为,相关认定则需要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给社会一个乾净的选与环境,才能真正选贤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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