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病院里还关有多少上访者?
一个农民仅仅由于不断赴京上访,先是被拘留,后又被当作精神病人关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并被强行鉴定为"癔症",要回家必须要当地政府批准,在签下"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继续上访"保证书后才得以回家。看到这样的匪夷所思的报道,让人很难相信这是我们当今社会能发生的事,然而这样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由不得你不信。据《新京报》12月8日报道,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
一个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定,当然报道中的这些人,不用记者们去调查,笔者敢断言,当地政府一定有这些"上访人"的"精神病"鉴定结论,然而这些鉴定书的确值得推敲,且看报道中主人公孙法武的鉴定书:"不满村干部侵吞群众房屋斑裂款,多次到省、中央上访......又哭又叫十年......其妻张学芳、子孙贵强等证明:孙法武1979年头部被砸伤患精神病语无伦次......""意识清,定向力正常......涉及心因时痛哭流涕、泪流满面......诊断:臆症性精神病。"鉴定机关为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时间为2006年3月。
根据这个权威鉴定书,老孙当然是"精神病人",不过从表现看,这个有29年病史的"病人"的确太正常了,报道称,老孙是新汶矿务局小港煤矿职工,去年底正式退休。正如老孙所言,自己工作了34年,其中29年患精神病,单位还没让我病退?家人质疑,"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他有精神病?"而且几十年来,村里人从不知老孙犯过精神病。同时老孙还是村民选出数名代表去上访代表之一。
虽说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然而鉴定书是"科学"结论,"不容质疑"的,只不过笔者估算了一下,严格按这个鉴定标准,不但所有上访者都经不起鉴定,理所当然是精神病人,而且我们社会上民众除了当官者,全都能鉴定成精神病人,当然在此乱发牢骚的笔者也不例外。
即使按当地政府这种所谓的标准鉴定为"精神病人",是不是都需要政府强制治疗?按《刑法》规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会危害,由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有关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应属紧急收治范围。"
也就是符合这些条件才是政府强制送治的精神病人,然而报道中这些"上访病人"最大危害就是"上访",并未造成其他危害,伤害的仅是当地政府的脸面。
因此造成这些"上访精神病"病由也只能在当地政府去找,根据山东新泰信访局网站的一篇"经验交流"文章写道:针对个别信访人信"访"不信 "法"、信"闹"不信"理"的心态,牢固树立依法打击的意识,做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营造"依法上访受保护、违法上访遭打击"的导向和浓厚氛围......对精神偏执的信访人也进行人文关怀,协助其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精神异常的送医院治疗。"
报道中这些人不过是公安打击、精神司法鉴定的具体例证而已,当然当地这种先进做法也是要付出成本的,一个"上访病人"呆在精神病院每个人吃住每月1000多元花销,当然这些费用不用家属掏线,是当地政府付费的。当然当地政府所花的钱是物有所值的,成效显著,据当地媒体报道,新泰市因信访成绩突出,曾被山东省授予先进称号。而且新泰通过后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各项信访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单位和人头,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制,全市上下共同参与,齐抓共建",新泰成为"首批‘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
看到这里各位想必明白了,这些"精神病人"原来是当地政府政绩和颜面的牺牲者,仅此而已。只是笔者不知道当地还有多少这样的"病人"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当然全国有多少这样的病人,我们更是不得而知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关键字搜索:
-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