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 将分流精减逾3万人

香港大公报报导,富士康行政总经理暨商务长李金明1日证实,富士康将在守法、做好妥善安置的基础上,安排约5%员工"分流精减"。据称,"分流精减"方案已报送深圳市劳动部门,一旦获准将于近期内实施,估计有3万到4万名员工受到影响。

李金明表示,富士康今年营收持续成长,但金融海啸还是为富士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今年11月和12月的订单有所减少。李金明说,富士康不同意"裁员"这种说法,"我们用的词是‘分流精减'。"

李金明强调,富士康遵守相关法律,人员分流的顺序是先海外和其他地区、后大陆地区,管理人员的分流也将先于第一线员工。管理层分流比率为10%,一线员工分流比率为5%。

早前网路上有传言指称,富士康将裁员10万人,光深圳就将缩编近4万人。报导指出,富士康在大陆的员工数约在65万到70万人间。按李金明的说法,富士康此次"分流精减"受影响的员工将3万至4万人间。

报导指出,富士康10月初就停止招募新员工,今年11月深圳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会(用人单位挑选毕业生、毕业生挑选工作单位)",富士康也未参与。

李金明指出,富士康人员分流的具体方案为:在征求员工同意的前提下,优先执行公司内部分流。将一些员工安排到订单较充足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厂区;尽量实行弹性工作及休假制度。

对离职员工,富士康会做好补偿工作,并建立返聘机制,一旦市场回暖立即优先录用;灾区员工、残障员工和患重大疾病员工不在分流之列,并保障工作机会和待遇不受影响。工会对于特别困难的员工给予一定救济。

报导引述富士康内部人士透露,富士康人员分流方案已经过工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经协商完成修改,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富士康已将方案向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备,确保"分流精减"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分流方案一旦获深圳市劳动部门通过,将于近期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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