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7亿 陈致中愿汇回台
同意签瑞士转帐授权书 特侦组将扣押涉贪款近10亿
陈致中夫妇26日上午表示,在得到吴淑珍同意后,愿将海外7亿元台币汇回台湾图为吴淑珍2006年12月为国务机要费案出庭。
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26日前往就讯陈致中(右)、黄睿靓(左)夫妇。图为本月初两人以证人身分到台北地院出庭应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家洗钱案有重大发展,26日上午说服前第一公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签署瑞士密帐转帐授权书,将7亿元台币资金汇回最高检察署指定的帐户,陈致中仍否认资金是犯罪所得,但同意签署,扁案侦结前,特侦组采取强势作为,让国库有望追回扁家涉贪赃款。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26日中午证实,陈致中夫妇在母亲吴淑珍的同意下,愿意把被特侦组怀疑是赃款的7亿元资金全部汇回台湾,连同扁嫂"白手套"蔡铭哲、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同意汇回的1亿3000万元,特侦组可望顺利扣押近10亿资金。
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26日上午带同3名检察事务官、书记官前往宝徕花园广场就讯陈致中、黄睿靓,要求他们签署转帐授权书,陈致中征得吴淑珍同意后,决定把与妻子共有的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苏黎世银行瑞士分行等3个帐户的7亿元资金,汇回台湾。
特侦组要求陈致中转帐,预计把被前总统陈水扁形容的"台独建国基金"款项,近期内汇入最高检察署设在台湾银行的专属帐户,并告知陈致中其法律权益,指称如果7亿元在扁案侦查终结起诉前全部到位,他们夫妇依法可以获得减刑。
据了解,陈致中、黄睿靓就讯时仍强调是单纯人头,不知道帐户内资金是犯罪所得,他们还辩称没有使用过帐户中的钱。
瑞士联邦检察署今年7月间透过台湾外交部转法务部,告知台湾司法机关有关陈致中、黄睿靓名下的巨款疑似触犯该国刑法305条洗钱罪,请台湾提供扁家薪资收入及陈致中夫妇的工作概况等,瑞士在向台湾、新加坡请求司法互助的同时,已将这笔巨款冻结,保全犯罪证据。
特侦组于今年8月14日侦办扁家洗钱案之后,唯恐资金被解冻,数次以法文发函瑞士要求瑞士联邦检察署进一步查扣这笔疑似犯罪所得,根据特侦组所透露的讯息,有关陈致中、黄睿靓的明确帐户资料,迄未取得。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证实自台湾汇出的"海角7亿"追讨有谱,但这笔资金目前仍冻结在瑞士相关银行、司法机关,不在特侦组掌握范围之内;陈云南说,在陈致中签署转帐授权书之前,尚未与瑞士联系,由于陈致中、黄睿靓是帐户名义人,汇款应无问题,但需透过司法互助管道与瑞士合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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