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之殇
不要忽视事件的起因和社会背景
据新浪网报道: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市委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接访,上访人员不听劝阻,聚集和围观群众陆续增加,最多时约2000人。18日零时左右,部分上访人员冲击市委机关,砸坏部分车辆和办公设施。为此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门起草了一份情况说明函:11月17 日九点半至18日凌晨,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
联系前几天重庆和三亚出租车罢运事件,以及此前影响更为巨大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的确应该引起人们反思。
这些群体事件的发生,无一列外造成政府和群众的双输局面。既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对部分群众造成永久性创伤,而这种创伤既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而这对和谐社会构建以及民主法治进程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它具有很强的负面标本意义。因此有必要厘清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唯其如此,才能正本清源,才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表层治疗。
为了拨开这些群体性事件迷雾,我们需要回到群体性事件的细节中去。因为政府作为利益攸关方,掌握着话语权,极容易造成下意识的偏向性,因此最好我们摒弃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直接回到细节。
我们注意到,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基本上是无预谋无组织的,是一群乌合之众,即便有预谋,也是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更多的人是随行的洪流,越聚越多,这些参加的人出于各种目的,但不满和怨恨是相通的,他们都处于社会的边缘,也许曾经遭受城管殴打,也许曾经遭到野蛮拆迁、也许已经下岗生存维艰。因此一句 “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固然政治正确,但这种轻描淡写与真相无关,大事化小的惯性思维对于问题的解决也基本上于事无补,因为这频发的群体事件背后隐藏一种可怕的社会现实,不正视这一现实,就不可能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的地方政府就会像救火队员,疲于奔命。
是时候需要放下身段,从长计议了。
最近十几年来,社会加速两极分化,中国自90年代中期开始,已经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语),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公认的基尼系数国际警戒线是0.4)。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而根据北师大经济学教授钟伟统计,大陆50个富豪的资产即相当于5000万农民年纯收入,300万个百万富翁的资产,相当于九亿农民两年的纯收入。此外,人民银行统计发现,中国银行体系总计8940亿元存款中的80%,集中由20%存户持有。
关于中国社会的断裂,我们完全可以抛开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数字,我们目力所及都是鲜活的经验,这些数字对于我们来说,它的作用与其说是用来提醒和警示我们这些贫穷的近于麻木的百姓,毋宁说它是替我们代言,我们是一个像乌云一样庞大的群体,被社会的洪流裹挟,身不由己,想喊却没有声音,想哭却没有眼泪。
这种两极分化的结果无疑让很多人陷于绝望,而两极分化的过程则尤为令人愤怒。我们两极分化的过程,不是权利平等下自由竞争的结果,权力在其中扮演了诸多不光彩角色。看看这几年的强制拆迁,经常能看到大批警察的影子,他们总是严阵以待、如临大敌,其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被拆迁户,而是为了保障拆迁顺利进行,让人大跌眼镜。可以说那些赚得盆满钵肥的开发商,基本上都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否则,何以解释那些开发商越来越黑社会化,“07年9月16日,钉子户的独生子在开发商员工指使下,被刺杀身亡(来源:重庆商报)”;“08年11月11日,新疆危楼半夜遭强拆祖孙二人光脚被扔野外”;“房地产开发商请来手持杀猪刀和铁棍等凶器的社会闲杂人员助阵,因遇房主阻止,这些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砍伤房主家4人 (08年11月12日《重庆晨报》)”;“08年河南叶县5户居民房子被强拆雪地过夜(来源:亚心网)”;“08年11月17日,乌鲁木齐市株洲路新鑫花园小区惊现恐吓拆迁:三四号楼的畜牲,7天不搬走,就杀你全家(来源:亚心网)”;“08年11月8日凌晨1点30分左右,石鼓区桑园路76号两栋居民楼熟睡的居民被一伙身份不明的社会闲散人员强行从床上拖起,用的士运走,然后用挖土机将这两栋居民楼夷为平地,居民们的财物全部被埋在废墟堆中。甚至,被拖起的居民要求穿件衣服御寒都遭到暴打,他们被迫穿着短袖睡衣和短裤,在寒风中被冻了数个小时,其中有两位70岁左右的老人,两位妇女和一个只有3岁的小孩(来源:西陆网)”;“(08年10月29日广州百条毒蛇夜袭居民区,疑地产商"逼迁(来源:广州日报)”......如果有足够的耐心,还可以继续罗列,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网络上看到类似的信息。这样黑社会化的拆迁,如果没有公权力在背后撑腰,或者至少是默许,很难想象会明目张胆的进行。而默许或撑腰的背后是权力的寻租,令人绝望的是权力的寻租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具有普遍性,甚至成了潜规则。细究起来,中国很多富豪和官员的财产都是权力寻租和权力变现的产物,从其最初来源看,都是非正义的。今年有关袁隆平买车的传闻一度在网络被热炒,从网络反映的民意看,所谓的“仇富说”是站不住脚的,与其说人们仇富,毋宁说仇视财富的不正当来源。
中国之所以跑步进入断裂社会,既与中国效率优先的发展理念有关,更是公民权利薄弱的必然结果。我们回头看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地,GDP都呈现一种快速但是粗放的增长,从GDP看,数字是喜人的,比如事发前的瓮安,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据当地统计,2000年至2007年,瓮安县GDP从11.4亿多元增加到21.9亿多元;财政总收入从 6682万元增加到2.4亿多元,增长近4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4.4亿多元增加到亿元,新增近15亿元(这里的19.3亿居民储蓄,到底有多少是普通百姓的?),但这种增长既是一种竭泽而渔式的发展,破坏了百姓生存的环境,同时百姓几乎没有享受到增长的好处,以资源的耗竭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只是增加了几个百万千万富翁而已。这样的发展,百姓能满意吗?能不愤怒吗?为什么一个庞大群体的不满意和愤怒,竟然只能通过群体性事件这一极端形式表现出来?
不满和愤怒是客观存在的,但却没有基本的博弈平台,而公力救济的渠道漫长且前途莫测,权力惯性的压制或漠视权利,并且对百姓的自组织能力有轻视之心,从而造成一种权力的跋扈和冷漠。地方政府在利益面前自觉地站到了百姓的对立面,自身的威信和形象也大打折扣。一群怨恨和疼痛却又无法诉说的百姓,充满敌意的看着地方政府,只要风吹草动,就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幕幕群体性事件。
任何群体性事件都是悲剧,对于群体性事件中的个别人的犯罪行为,当然应该绳之以法,但认定犯罪应该慎之又慎,要充分考虑这背后的社会原因,理性理智的处理这类事件,但更重要的是,要关注日渐扩大的贫富差距,并通过二次分配来逐步解决,而要想真正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应该对效率优先的发展模式扬弃,代之以权利优先的发展模式,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和博弈的平台,并且应该进一步对公权力进行限制,建立一个法治和有限政府,缩小甚至完全剔除权力的寻租空间。
总之,面对群体性事件,不要首先想到撇清责任,以先入为主的恶意来推测别人,更不能淡忘事件的起因和社会背景,唯其如此,才能得到百姓的信任和拥戴,和谐社会才会成为现实而非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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