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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发布省部级高官“情妇门”报告

 2008-11-12 00:5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中国的《南方人物周刊》近日发布了有关中国大陆省部级贪官的"情妇门"报告。报告发现,在41名中国省部级贪腐官员当中,87%被曝光有情妇,但很少有贪官的情妇受到法律制裁。

广州的《南方人物周刊》10号发布的"中国高官‘情妇门'报告"调查了包括中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军队等方面的贪腐高官,涵盖期从1998年至2008年的10年。报告的资讯来源主要是以已经审判的司法机关公开的信息和国内媒体记者近年来对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家属及办案机关的采访。

报告显示,在受到查处的41名省部级贪官中,有36名被曝有情妇,贪官平均案发年龄为62岁,他们的结发妻子平均年龄约60岁,均为困难年代相识,风雨中走过数十载。这些贪官的妻子与他们的情妇平均年龄相差11岁,最大差距为30余岁。就学历与履历而言,在41名省部级贪官中,有6人具有高干子弟背景,享受着政治特权;有12人受过良好教育,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余多为从基层发迹而一路攀升的。报告在对照了41名省部级贪官的近40名情妇后发现,中国官场中的情妇现象已从享乐型向互利型和利益集团代言型倾斜。这些人主要与高官共谋,以金钱关系为主。北京的法律学者赵国君认为,中国高官的情妇这一特殊的群体,实际上充当了腐败贪官的利益代言人和钱财的打理者:

"‘情妇门'是一个集中的现象,出现了腐败的纵深化和复杂化发展。这里反映的是对公权力的腐蚀。但真正浮出水面,真正能够左右贪官,真正使贪官如鱼得水的是他身边利益的代言人和打理者。他们不但有肉体的关系,而且还有利益的结盟。这使得整个的反腐败任务变得十分艰巨,应该说给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化建设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和挑战。"

在美国的中文政论刊物《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认为,中国官场的"情妇门"事件近年来之所以日益引起公众关注,反映出整个中国官场的腐败:

"这些年来,中国官场的腐败可以说是手法不断、花样翻新,让人叹为观止。过去的很多腐败也是通过她们来实现的,情妇门在今天之所以成为一个这么显著的问题,就是因为她在官场腐败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同时又不被人注意的这么一个牵线中介的作用。我觉得它更多的反映的是整个中国官场的腐败。"

有关中国高官"情妇门"报告显示: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近700万元贿赂约八成是通过情妇王建瑞之手而得;而原天津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的情妇王小毛和所谓"公共情妇"李薇等分别将触角伸到了北京奥运工程。报告呼吁,建立实施"阳光法案",要求各级官员公布个人财产,制定约束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使公众有充分的监督机会。赵国君对此认为:

"一方面阳光法案跟禁止亲属经商等这些规定都是好的,但是,这里面真正确定法律关系的时候很复杂,很多情妇当中有的都没有被处理。所以,有的法案貌似很有道理,但实际上执行的力度和方法大可怀疑。第二个就是最关键的,权力的来源没有决定,任何官员的权力都来源于上层。这样的情况下,真正的监督作用就没有了。没有真正的监督者和制约者,这是核心问题。"

胡平表示,解决中国官员贪腐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实行民主选举:

"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也制定了不少的法律,但是,重大问题是这些法律根本落不到实处。司法部门和有关的监察部门本身就不独立,这么一来,要自己监查自己,当然从原则上来讲是办不到的事情。所以,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官员要采取民选的办法。不管你的腐败手法多么巧妙,但是选民看在眼里,他们会用选票拒绝这种腐败的人上台。"

《南方人物周刊》的调查指出,在41名贪官的众多情妇中,仅有14人的名字出现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其中被诉诸法律的仅有8人,其中只有5人被另案处理。可见,在中国,作高官的情妇风险不大,而他们所获得的回报却不可估量。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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