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钱才能搜索到,百度垄断挨批

关键词搜寻已经成为现代网络的重要服务,国内知名的搜索引擎百度受到业者控诉,如果不支付相关费用,则网站将在百度搜索中「永不见天日」,为此,业主愤而控告百度违反反垄断法。国内对于百度的竞价排名多有诟病,然而在制约手段的建立上缺乏因应措施。业界专家忧心:若搜索控制舆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裁,总有一天,网络自由也将会沦为资本的附属品。

根据统计资料,2008年第2季百度占据64.4%的中国搜索引擎市场,并于第3季,成长至中国搜索市场近三分之二。百度日前(10月23日)发布新闻表示:已经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稳稳占据70%以上。大陆民众习惯没事喜欢「百度」一下,显示其重要的影响力,业主的网站能否在百度上被搜寻到,存亡攸关。

百度凭借搜索引擎的霸主地位,对未付费的网站进行「遮蔽」的动作,也就是让该业主网站在百度上不会被搜寻到。此外,早在2005年,网络上成立「反百度联盟」,该联盟的负责人表示,他曾经因网站被遮蔽而向百度询问,对方却回复:只要缴交人民币6000元的费用就可以解禁,而且一年内不会再有被遮蔽的事情发生。

另有一家医院在停止与百度的合约之后,网站就不曾出现在百度上,但在其他搜索引擎如:Google、Yahoo!上排名却都是第一名,医院迫于无奈恢复与百度的合约后,网站就又「神奇地」可以被搜寻到了。不过,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曾否认「遮蔽」收费一事,仅说明虽然百度收录的中文网站数最多,但并不是每一个网站都会被收录到。

有网站不甘心仅是因为降低每个月支付给百度的「竞价排名」费用,就被「遮蔽」,反应后也得不到响应,为突破窘境,决定控告百度反垄断法,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而这也是大陆地区在实施反垄断法以来,第一起针对网站的案例。但是因为没有相关前例可追寻,大陆政府如何审判,以及如何化解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其实百度的遮蔽事件早就有迹可循,之前大陆毒奶粉事件爆发后,即有媒体踢爆百度曾收受人民币300万元,帮助三鹿奶粉隐藏真相,并在当时引发一阵挞伐。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认为,百度对其他网站的封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造成两个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一、百度的封杀行为在实际上消灭了许多网络经济中的市场竞争主体,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其二、出于商业目的人工干预搜索结果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利益,不符合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客观的要求。其行为与敲诈勒索无二。这种网络霸权主义,不仅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而且应该受到行政和法律的制裁。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则说明,中国《广告法》第13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搜索行业的竞价排名未能被明确划归到广告范围,类似搜索引擎这类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问题该如何适用法律,目前尚无定论,突显出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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