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者社会责任-重新分配资源

愈来愈多慈善家认为,重新分配资源是富者的社会责任之一。许多企业家平时投资的目标是让收益最大化,就慈善事业而言,企业家乐于进行没有利益重大投资。然而,只要做法正确,投入慈善事业的资本能有效降低社会投资风险,进而吸引更多商业资金,为社会带来更多正面影响。

为了让慈善事业持续取得资金,营运模式十分重要。慈善家进行社会投资的目标,可分为四种:

(1)提供公共财社会企业,通常是任务导向,以创造社会利益为主非营利组织。

(2)具社会影响力的中小型企业,通常是同时以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为目标营利企业。

(3)提供私有财的社会企业,主要是指同时创造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任务导向的营利或非营利组织。

(4)微型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穷人微型贷款,并提供失业或无法取得贷款者其他服务,同时创造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机构。

对于财务上无法自给自足的社会企业而言,提供资金是最有效的资助方式,我们称之为公共财社会企业。

相对的,中小企业及微型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企业,则提供"私有财",并创造可观的经济利益。这些机构应能以部分的经济收益,来支付成本。以下我们以两个例子说明其差异:

Witness(见证人)是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专为人权运动人士提供摄影机和行动电话,以记录违反人权的行为,将恶行公诸于世。这类社会组织很难从中获利,因此核心活动总是必须仰赖企业资助。

中小企业、私有财社会企业以及微型金融机构的营运方式,则完全不同。这类组织拥有获利能力,但选择投入社会公益事业。

1980年代,David Green 为了帮助印度的亚拉文眼科医院进行手术,向美国厂商募集大量的人工水晶体。然而,将人工水晶体捐赠给亚拉文医院的活动,在 1980年代后期停止了。于是 Green 成立非营利组织 Aurolab,以每副四美元的价格,为亚拉文医院制造人工水晶体;当时人工水晶体的市价,每副高达125美元。

由于能以低成本且固定的管道取得重要素材,亚拉文医院眼科手术的业务获利甚丰。

为私有财社会企业提供资助时,最大的挑战在于能否有效找出、挑选、审核可能进行的社会投资,并集结足够的资本,以达到金融产业的最低规模。

要有效集结资金,必须设立一项机制,以针对私有财社会企业找出准投资的机会。社会企业目前尚未全面建立集资机制,企业研发集资机制时,可向微型贷款等金融创新机构借镜。

现在已有多家专业基金管理及顾问机构陆续成立,为特定投资族群量身订制金融产品。有些全球银行也开始成立基金,自行或委外进行管理。这带来什么启示呢?根据微型贷款的经验,社会企业领域的金融创新,相信能开创崭新契机,以善用慈善事业的珍贵资源。未来可望有新的资金注入,以因应全球及区域性的各项挑战。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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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ximilian Martin(瑞士银行财富管理慈善服务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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