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已于10月18日获国务院正式批 复同意设立。这是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后由国务院批准 的国内第9个保税港区。

据人民网消息,该保税港区位于深圳港西部港区, 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 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同时享受保 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关"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等税收 和外汇管理政策。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要求,该保税港区将实行封闭管 理,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 划,其不仅要按规定程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而且 要求拟定保税港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此 外,该港区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保税 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

有关方面表示,深圳港毗邻港澳,背倚珠三角,既 有建设保税港区的市场需求,也有发展保税港区的基础 和潜力。在深圳建立保税港区,不仅有利于增强深圳港 的配套功能,而且有利于带动"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升 级和经济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广东开放 型经济的总体水准。

据悉,前海湾保税港区所坐落的深圳港西部港区, 近年来已实现由招商局集团主导开发。今年1~9月,西 部港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08万标箱,同比增幅约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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