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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4亿被双规(图)

 2008-10-25 19: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7



北京司法消息,中共中央纪委已经拘捕了最高法院的一名副院长,原因是这名副院长涉及了广东的一起腐败案。

51岁的黄松有,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他在星期三下午被中纪委调查人员控制并被双规,接受纪委的调查。

南华早报援引消息来源说:"他在参加完国务院的一个会议后被塞进一辆汽车,他的家和办公室也在星期三下午遭搜查。"

也是二级大法官的黄松有主管民事案子部门以及强制执行事务,这两个重要的领域长期以来效率低下,尤其是在商业纠纷案方面。

另外一个法院消息来源说,高法强制执行部门至少有四名高级官员被令不得离开北京协助调查。

北京一名法理学家说:"他是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系统中被双规的最高官员。"

目前,黄松有被拘捕的消息很快在司法圈传开。

虽然高法和中纪委都未能发表公开的评论,但南华早报说,案子可能涉及广东的经济丑闻,而丑闻也导致广东省高级官员被捕。

黄松有于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他拥有诉讼法法学博士学位。

黄松有1978 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

香港大公网报道,据北京消息透露,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正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据透露,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

消息称,黄松有上周初在法院上班期间被中纪委人员带走,怀疑与其同乡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舞弊,于今年6月28日案发被中纪委「双规」。广东司法界人士当时表示,杨贤才仅为副厅级官员,按其级别不足以惊动中纪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级官员。

而据消息透露,杨贤才在办拍卖案期间,曾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而发出指示的很可能便是杨的同乡及旧同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

今年51岁的黄松有,是广东汕头人,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02年12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而今年58岁的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曾任广东省高院刑事一庭庭长,01年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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