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风光无限的谢明中
据检察日报消息,2008年8月25日,海南中级法院对海南省文昌市委原书记(正厅级)谢明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谢明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法院审理查明,谢明中受贿1800余万元,另有8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得意忘形,为自己犯罪埋下了祸根
【忏悔】面对电网高墙、铁窗牢房,我深刻剖析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感到我的犯罪具有特殊性、典型性。职务犯罪的结果是相同的,只是数额差异而已。我的犯罪与多数案件不同点在于,我的成长经历特殊,较年轻起就担任比较高的职务,仕途太顺使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
首先成长的顺利养成了我独断专行的个性。我参加工作后的第六年就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那年才28岁,33岁便升任副厅级领导干部,不久又担任正厅级领导,并且是主政海南共青团工作和文昌市委工作的"一把手"。仕途的顺利使自己越发把自身的缺点变成优点,养成了自己独断专横的个性,得意忘形,没有自知之明,成为我终身的遗憾。
其次是作风霸道。从很小起,我就固执己见,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对,不求人,不让人,一个人说了算。担任文昌市委书记后,更为突出。霸道的工作作风使班子成员对我敬而远之。久而久之,就成了一言堂,没有人敢对我提出批评,这就为我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祸根。
第三就是以党代政,权力越位。由于固执的个性,使我工作起来凭性子,忘了自己的角色,在党委与政府工作中,出现以党代政的错位越位,为自己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大开绿灯,最终掉进了犯罪的泥潭。
后悔莫及,手中的权力变成犯罪的工具
【忏悔】 我没有珍惜好自己的前途,没有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用好,使权力变成了我犯罪的工具,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任团省委书记时,就有许多社会上的人向我靠拢。到文昌当市委书记后,追随者更是蜂拥而来。在这复杂的条件下,我理应头脑清醒,可我却昏昏然,留有空子给别人钻,与他们称兄道弟。在他们面前,我不讲原则讲感情,导致自己对党纪国法全然不顾,结果走上了犯罪道路。
平心而论,文昌市委书记的权力是很具诱惑力的。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各有各的追求,所以"一把手"就成了权力斗争的中心。而我在这些纷争中没有把握住自己,被各方追求利益的人利用,结果跌得很惨很惨。
失去自由,才懂得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含义
【忏悔】 我到文昌工作以后,手中掌握了实权,感觉比以前更受人尊敬了,也有人给我送钱来。一段时间后觉得收了没人知道,胆子就又大了,可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些害怕,怕被人知道,担心被发现。这其实是个很痛苦的过程,很受煎熬。5年多时间,我利用职务之便收了一些领导干部和老板的钱,现在回想起来十分痛心。
当我的双手被冰凉的手铐锁住的时候,我才知道从此已失去了自由。从那时起,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义。这一失足,不仅失去了自由,毁掉了我原本美好的前程,也伤透了亲人的心。
突然间与世隔绝,这种痛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有时又胡思乱想。想起过去的事,我的心里阵阵发痛;想起熟悉的人,特别是培养自己、厚爱自己的师长,我万分自责,感到无地自容。在被审查的日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责,我为什么不遵守党纪国法?为什么没能把握住自己?为什么不慎交朋友?为什么不拒绝不义之财?为什么不珍惜幸福的家庭?无数个为什么,都是自己可以把握的,但却偏偏没有把握住,怎教人不痛苦、不伤心呢?
每当想起爱人对自己、对孩子、对家庭的付出和对自己的期盼,羞愧和阵痛使我肝肠欲断,撕心裂肺。而我的所作所为对年近 90岁的父母和年近80岁的岳母来说更是沉重的打击,让老人伤透了心......一想到这些,我就日不思食、夜不入眠。真后悔自己不该利用权力敛取那么多的不义之财,可惜世间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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