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请给个抓人的理由!

张华诉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暴力拆迁)一案,不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上诉于江苏省高院。江苏省高院行政庭于2008年7月25日开庭,庭审结束后,江苏省高院的法警与3位不明身份的人将上诉人张华抓了起来,至今已有74天了。

江苏省高院抓张华总得有个理由吧?但74天过去了,江苏省高院至今没有提供抓张华的理由,也未告知张华的亲属。至于张华被关押在何处,竟然成了政府和法院的秘密。张华上诉有何罪?如此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竟发生在法制江苏和正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南通,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作为张华的代理人,于2008年8月20日给江苏省高院院长写了一封信,并用特快邮件寄往江苏省高院,请求"依法查处法警粗暴地对待诉讼参与人,公然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书面通知我。"但从此杳无音信。我想,江苏省高院不会对公民的投诉无动于衷吧,会不会是邮局疏忽,没有将此信送达?于是,我通过互联网,找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网址,键入邮件号码:EX561039750CN。显示投递结果: 单位收发章收发章收。也就是说,江苏省高院已经收到我的信了。但江苏省高院为什么不给我任何答复呢?这只能说明江苏省高院的"执法为民"的承诺乃是虚假的保证, 国家机关抓人要有合法的手续;土匪抓人也会告知抓人的目的。而江苏省高院抓上诉人张华既无合法手续;也不告知其目的,不明不白地抓人,这是国家机关的行为呢,还是土匪行为,抑或是特务行为? 我作为张华代理人有权责问江苏省高院为何要抓张华?江苏省高院也有义务予以答复。我仍然期待江苏省高院的答复,并再次呼吁省高院立即释放无辜的上诉人张华。

附:公开信及其查询结果: EX561039750CN 您的邮件于 2008-08-22 10:09:16(速递西康路)已妥投 投递结果: 单位收发章收发章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华诉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不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向你院提起上诉。你院定于2008年7月25日下午3点15分在临时法庭开庭,我是张华的诉讼代理人,庭审结束后,我们阅读笔录,签字后离庭。还没有走出审判楼,我突然被你院法警抓住胳膊往后拧,很痛。对于60多岁的我,难以忍受。 随后,上诉人张华被你院法警和三名不明身份的彪形大汉抓走,至今已有26天了。却无任何合法手续, 你院应当是伸张正义,惩治邪恶之地。但你院法警无理抓拧我的胳膊,并与不明身份的人粗暴地将上诉人张华关押,至今未放。你院不仅不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反而肆意侵犯其人身自由!我们没有犯罪,没有违法,也没有违反法庭纪律。退一步说,即使当事人违反法庭纪律,你院也应当有合法的手续,且只有拘留15天的权力。但张华被你院法警非法抓去关押至今已有26天,严重地超过法定期限。你院的行为,多重违法。对于你院法警粗暴地对待诉讼参与人,公然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行为,请你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通知我。

张华的代理人 倪文华

倪文华拆迁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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