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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泉专栏】与何清涟商榷谁是"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

民主先声310

 2008-10-06 00:5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今天(10月5日),我读到何清涟女士的一篇文章《谁是"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

首先,她介绍了"三鹿"毒奶粉事件在海外的滥觞。她说:"‘中国制造'最近再次陷入信誉危机,这次的祸首是国内正在讨伐的三鹿毒奶粉及制奶行业。不幸的是,那几万名结石婴儿的痛苦却唤起了美、欧等国对‘中国制造'的不良回忆。目前,全球都加强检验来自中国的进口食品,已经有30多个国家纷纷采取禁止进口、召回和加强检疫等措施。"

其次,她认为真正的祸首并不是三鹿毒奶粉及制奶行业。

读到这里,我不禁点头称是。但是,随后看到她所寻找出的"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的时候,我不禁大跌眼镜。

何清涟女士认为,"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是中国政府那自欺欺人、完全流于形式的质量检测、以及厂商们那种丧失商业伦理、毫不顾及消费者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生产方式"。

随后,何清涟女士为中共政府出谋划策,请中共政府从三方面着手建立"中国制造"的信誉。

何清涟女士帮中共出的三个"金点子"是:

第一、要放弃中国食品安全的双重标准。包括两点:1、立刻撤销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2、取消出口产品与国内消费品的双重标准。

第二,治乱邦用重典,将食品生产提升到有关"国家安全"的高度。

第三,撤销专事制造谎言的国家机器中宣部,将政府与厂商置于公共舆论的监督之下。

文章最后,何清涟女士对中共说:"如此,则多少可向本国人民及国际社会展示痛改前非的诚意,食品安全引起的民怨可望平息,‘中国制造'的质量亦有望提高"。

读完何清涟女士的《谁是"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全文,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何清涟女士是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评论家。她比我大12岁,是湖南邵阳市人,1956年生。1983年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赴湖南财经学院任教,后考入复旦大学经济系,1988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获硕士学位后,赴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法制报》工作,并兼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现旅居海外。其代表作《现代化的陷阱》为人熟读。1999年6月14日何清涟女士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亚洲之星"。1999年11月28日被《三联生活周刊》列为25位时代人物之一。

我1993年到1996年在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攻读硕士的时候,教授们在课上经常谈论到何清涟女士。96年到99年在南大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在宿舍里我也多次和其他博士讨论何清涟女士的文章。后读博士后,并担任副教授和研究生导师,我带领我的学生们也多次研读何清涟女士的文章。

我承认在何清涟女士的文章里,能看到很多真实的中国社会现实。但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学调查报告,其实分为三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原始数据(事件)",第二个部分是"原因分析",第三个部分是"对策研究"。

而何清涟女士的文章作为"原始数据(事件)"来阅读是很不错的。在纯粹的经济事件问题上,何清涟女士的"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也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今天,何清涟女士在"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的找寻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都忽略了政治因素。对此,我很惊讶。

究其原因,我认为何清涟女士把这次"食品安全"问题,只当成了一个"经济事件",而不知其实此事件早已不只是"经济事件"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其实,何清涟女士在只关注了这个"经济管理原因"之外,似乎对"缺乏多党监督"这样的政治原因置若罔闻。

2008年9月13日,中国新民党发表致全国人民及海外同胞的中国新民党食品安全宣言,宣言的标题是《食品安全是一个基本的人权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参见《民主先声》290)

宣言指出:

中共的独裁体制根本无法有效地实施监管职能。反对党存在和多党竞选的意义,就是代表民众对执政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攻辩。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才能使得一切食品安全的监管权实际在人民手里。而一党独裁的"本党监督"的最终结果,一定是"无法监督"。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根源于此。

只有民主制度,中国人民才能把一切监管权力真正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当"人民有权用手里的选票选择最能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人民有权用手里的选票弹劾不能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的时候,中国人民才敢于放心大胆地吃自己心爱的食物。

随后在《民主先声》294里我认为,"为了民族的生存和未来,中共必须立即终结独裁体制、实现民主制度"。

因为中国不是没有法律,中国不是没有监管部门,中国不是没有食品标准,中国惟独缺乏的是"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的政治制度。

一切要想绕开政治体制改革而解决食品之毒、环境之毒,实在是缘木求鱼式的妄想。中国之病,病入膏肓。中国人民的一切苦难的总根源,就在一党独裁。

以上文字,请有条件的朋友转给何清涟女士阅。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中国基督教民主党代主席、中国在野党联盟轮值主席 郭泉
QQ:115659144   Skype:gwnguoquan
Msn:[email protected]
手机:131514231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210097)南京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文学院郭泉

原题目:郭泉:民主先声310:经济与政治:与何清涟商榷谁是"中国制造"的真正杀手?


另附中国新民党人、时政评论家楚天先生的一篇长文,供何清涟女士和其他同志阅。

楚天:政治改革 势在必行

--从"瓮安民变"与"杨佳袭警事件"谈中共必须立即终结独裁统治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爆发了上万民众围攻该县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的特大民变事件。在事发过程中,愤怒的人群焚烧了上述机关的办公大楼,砸毁了大楼内的办公设置,并焚烧砸毁了该县公安局的47部公务车辆。事后确定事发原因,证实是由于该县一位名叫李树芬的女中学生突然死亡事件而引发的。

无独有偶,距此次事件发生仅隔三天,2008年7月1日,一名男青年手持单刀冲进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以势不可挡之势,从一层直杀到21层,杀死6名警察,另重创并杀伤四名警察及一名大楼保安,酿成了震动中外的惊天血案。从事后的媒体披露所知,这位来自北京的28岁青年名叫杨佳,大专文化程度;并获悉,其在作案过程中,几次碰到女性警察并未加以伤害。

这两起事件通过媒体的报导后,引发了海内外和中共高层的高度关注。

同时,我们也清楚的知道,这两起事件只不过是今年中国诸多暴力性冲突的代表性事件而已,而就在这两个月内中国大陆发生的暴力事件还有很多,其发生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第一类是以个人极端性行为模式表现出来的,这样的案例和杨佳案很相似,例如今年7月9日发生的河北省广宗县公安局大楼被炸事件;7月2日发生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政府大楼被炸事件;发生在7月21日的昆明两起公汽爆炸事件。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个案,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第二类是以群体性事件为行为模式表现出来的,如7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圆洲镇发生的湖南籍民工焚烧警车并同警察对峙的突发性事件;7月11日至13日,浙江省玉环县连续三天爆发上千外地民工围攻当地派出所的示威行为;7月19日爆发的云南孟连胶农同警方的严重冲突事件,该事件最终是以警方开枪打死两名抗议农民而告结束的。

在今年近几个月发生的诸多群体性和个体性暴力事件的案例中,瓮安民变和杨佳袭警事件在海内外所引起的反响尤为激烈!下面将这两起事件作为诸多事件的代表性案例来加以分析和说明,以期达到窥一豹而及全身的效果!

那么这两起事件的发生说明了什么呢?它对我们的启示又是什么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认真分析一下其中的深层次的原因,不仅是非常有必要,同时也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一件事情。下面是事件发生后政府官方和民间舆论分别对这两件事情的看法:

在瓮安事件发生后,贵州省政府召开了关于该次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同以往的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定性很相似的是,这一次震动中央的民众抗暴示威活动、再一次被当地政府简单定性为具有黑社会势力在内操纵指挥的暴力行为。然而,就是这个政府定性的结果,在社会上并不能让人们信服。而在最能体现中国民意的互联网网络里面、却到处都是要求调查弄清李树芬真实死因的呼声。而杨佳事件也很相似,在该事件在媒体报导和披露之后,在互联网各大论坛网友评论的贴子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和同情杨佳的。

这种现象初看上去,确实感觉到不大正常,一个杀死杀伤那么多人的杀人犯,怎么不仅听不到批判的声音,反而在网上到处都是支持和同情的语言呢?与贵州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相互矛盾的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广源先生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了一点实话,他的一席发自肺腑的话语,也许能给予我们某些启发和帮助。他说:"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

而上海袭警案的杨佳,却在互联网上被广大的网友们称之为当代武松、杨少侠!并且还在网上看到了有人以史记的形式给他作的《游侠杨佳列传》。他的行为被人们认为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不仅在国内有许多法律工作者要求做他的辩护律师,而且还有很多民众都希望政府能够面向社会公开审理此案。

自从这两个特别有代表性的事件发生之后,社会的舆论又一次把中共政府推到了风口浪尖的位置上,全世界都在关注着这两起事件的结局和审理结果!

由于在中国现行体制下的制约,信息流通渠道的不畅,政府对一些敏感社会问题的严密封锁,加之中共政府在一些利益矛盾的处理过程中的表现极不如人意。而且还在许多涉及民众利益冲突的事件中,充当了相关既得利益集团的保护伞和帮凶的角色,在面对各种尖锐突出的社会问题时、在涉及到官商私利和民众根本利益面前,没有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承诺。相反的是,他们的行为完全倒向了官商私利的那一边,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公权力,随意的出动警力粗暴的对群众实行打压和拘捕。

因此导致国内民众跟政府形成激烈的对立情绪,致使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加之民间的舆论、各种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为主要传播方式却流传着同政府说法完全不一样的信息时,国内民众对政府所公布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原因等内容普遍持怀疑态度。对于政府的事件处理方式和案件审理结果,国内民众更是抱有严重的抵触情绪,对于这一点,通过互联网上的舆论我们是不难看出来的。

李树芬和杨佳,一个是芳龄十几还未谙世事的青春少女;一个是才二十多岁正值报效国家的青年才俊!而现在呢?一个的生命却像风一样的已经逝去!她匆匆的走了,十几年的短暂年华、花一般的清纯少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不知她在泉下是否可知?正是她的死,在中国引发了新一轮强烈的民众抗暴行动、数万名瓮安愤怒的民众勇敢的走上街头向政府追寻事情真相。一个一审已被判定死刑,这位悲剧性英雄的生命已经快进入人生的倒计时了!更可悲的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却是由政府指定的。

并且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位名叫谢有明的上海律师却在杨佳案开审之前,当着媒体的面前大放厥词,事先就认定了他的当事人当判死刑。原本作为上海市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他,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应介入本案的刑事侦察和调查取证工作的。因上海闸北区政府同该区公安局是上下级利害关系,而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被害人(单位)不应介入本案的刑事侦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他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操守,而且他同时也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品格!

李树芬和杨佳,他们的悲剧不仅仅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同时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我们有没有认真想过,在二十一世纪,在自由、民主、人权和法制等基本普世价值正在成为这个世界的主旋律的今天,在我们深爱着的这片土地上的祖国和人民,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的悲剧?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吗?而且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像这样的悲剧性事件在当前之中国、正在呈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发展,也许明天的受害者就会是你、就会是我,就会是我们当中的每个人!也正是基于此点,我们现在用理性的思维、从深层次来探析该案例的发生原因才显得尤为必要。

这两起事件只不过是中国现在每年发生的十数万起群体性事件和为数多到难以统计清楚的个人极端事件的代表性案例而已!悲剧接连不断的发生昭示着其中必然有着极其深刻的原因和教训!我们只有追本溯源,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悲剧一次次的重演。

从事情的起因来分析其根源,我们首先来回顾瓮安事件,我们知道该事件的起因是由女中学生李树芬的突然死亡引发的,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中关于李树芬死因的内容得不到人们的认可,老百姓普遍都持怀疑态度,从而最终引发群众走向街头。现将该厅新闻发言人王正兴在发布会上的原话援引如下,供大家参考:

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从上述该发言人公布的内容中,确实是很难让人置信,李树芬死亡的原因无非两种:一种他杀;另一种确属自杀溺水而亡。如果要证明其是自杀,那么非常重要的一点该发言人就没有提到,那就是李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哪个人会无缘无故的去自杀?不知道是公安部门没有查明她自杀的原因,还是他在发布会中忽视了,按道理来说这个原因是整个事情的关键所在,怎么会说漏掉呢?其二,李某怎么会突然只跟刘某谈到要自杀的事情,而对他的男朋友为什么却没有说?他男朋友为什么会在事发时不在现场走开了?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不是在做不在场的证据,以避免让人猜测是情杀!其三,李跳水之时,刘某在事先得知李有轻生念头之后,竟还在做俯卧撑?这个说法也太荒唐了吧!

如果不能做出让人信服的自杀解释的话,那么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他杀为那么多人所认同也就并不奇怪了!作为省一级的公安机关,在涉及到人命关天的重大案件面前竟是如此的草率、如此的无知、如此的无能!这似乎与他们平时热衷于在群众面前摆威风、在政府利益官员和不法商人等既得利益集团的操纵下,打群众压群众的那股干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直到现在还不能确定李树芬的死因到底是什么?但让我们有这样或那样疑惑的不是别人,正是你们公安机关。我们不会武断的说李一定是他杀,只有在掌握了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作此等表述。但是作为一个办案机关,你们一定要拿出让群众信服的答案。按照你们公安机关鉴定的结果,就是自杀的,但是你们却没有办法让群众做到信服。这就说明了,你们以往的种种作为,让你们在群众的心目中已经失去了公信力。而且也证明了你们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尽到你们应尽的职责,由此也直接导致了震动中外的6.28事件的爆发。

我们再来分析杨佳袭警案,该案的事情经过是杨佳从北京到上海旅游期间,因为租了一辆自行车而被警方怀疑为偷车者。这本是一件极小的事情,虽然后来警方证实杨的车确实是租的。但是在警方审讯的过程中却对杨佳的生理和心理均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事后杨佳也确实一直在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最后在杨佳认为通过法律的途径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惨案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不可避免了!在血案发生之后,素有中国舆论风向标之称的互联网上几乎是一边倒的同情和支持杨佳的声音。而作为受害者的警察反而却没有得到主流舆论的应有同情!

这是一个非常反常的现象,这说明了在社会上的人们对于我们的人民警察平日的所作所为是非常不满意的,也可以说是非常痛恨的。他们的这种不满的情绪通过这个特殊的事件得到了充分的表露。我们的人民警察们也应该反思了,为什么人民对你们这么的痛恨!很显然,在这次事件中,你们死去的那六名警察同行也是受害者,包括受伤的那五名同样也是的。但是为什么在发生了这么大的悲剧的时候,国人不仅没有给予你们警察应有的慰问、同情和支持呢?反而还有相当多的人认为杨佳的行为是在替天行道、除暴安良。他们直呼:"杀得好"!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平时的工作作风是不是太横了,你们有没有把群众当人看,你们不把群众当人看,群众是更不会把你们当人看的!

并且与此同时,在互联网上爆出了关于杨佳杀人动机的信息,该信息后来也得到了上海市警方的间接认同。(因为上海市警方也承认在杨佳作案之前,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曾两次进京同杨佳协商补偿问题,后因金额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这也为以后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那么杨佳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目前已经没有人有机会直接从当事人杨佳及其母亲的口中找到答案了。(杨佳入狱不久,他母亲也神秘失踪了,她应该是除他儿子之外,对于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了解最清楚的一位)但是在互联网上却传出一位自称是杨佳朋友所发的贴子,他在贴子中一语道出了杨佳作案杀警的动机。(该贴简述了杨佳袭警前同警方引发冲突的事情经过,并且还说到杨佳的下体受到警察的伤害,经医院鉴定确定,杨佳因伤导致失去了生育能力。)

一石激起千重浪,此帖在网上传出之后,引发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大家一致呼吁政府能够公开审理此案,并且要求政府查明杨佳受伤导致不育的事情真相。

认真分析该案,我们就会发现,杨佳案同2003年在中国发生的另一起惨案(孙志刚案)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从两人的受教育背景来看,他们俩都受过高等教育,是懂法律的知识青年。从两人的个性来看,都很执着,太倔犟了!可能正是由于他们懂法律、太执着才导致悲剧的发生。曾经有学者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把杨佳换成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知识、不懂法律的普通农民工身上的话,很有可能事情的结局是另外的一种结果"。虽然我们国内已经有太多太多的农民工朋友们遭遇到警察的各种侮辱行为,但是只要他们忍一忍,毕竟还不会酿成这么大的悲剧和血案啊!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悲剧!是中国人民的基本尊严得不到法律保障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中共政府和中国司法界的耻辱!

2003年孙志刚的死,同样也引发了国内民众的高度关注,并直接促使《外来人员收容谴送管理条例》的废除。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但是它却是建立在无数人血的教训的基础上的。在当今中国,哪项不合理管理制度的退出和消灭不是建立在无数悲剧发生之后的,为什么我们社会上的每一点艰难的进步、或者说是每一项不合理制度的退出都是要建立在无数人鲜血和悲剧的基础上呢?不知道这次用杨佳和那六名被杀警察用生命作为代价的"杨佳袭警事件"的发生会不会引起当政者的深思?我们在为他们的悲剧而深深挽惜的时候,同时也在热切期待着这一血的教训能够推动中国社会新一轮的进步!

我们不得不承认,被杀警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他们的悲剧是我们中国这个时代的悲剧,究其实质他们都是中国这种落后政治体制的受害者!可悲的是,我们的警察再一次成为了这个体制的殉葬品,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家人在此时此刻是多么的痛苦!我甚至都不忍心再继承写下去!他们和大多数警察同行们一样,其实也是无辜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能在代表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中共独裁体制下混口饭吃,确实是干了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我相信,这决不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初衷和心愿!有句话说得很精辟:"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人"。

李树芬和杨佳,无疑也是受害者,前者李树芬的悲剧不仅仅在于她自己,并且由她的死引发了一轮民众抗暴的大行动,差点还酿成更大的血案!在一个民主法制国家内,绝对不可能因为某个人的死亡而引发如此大的动荡。当然,她的死因只是导火索,导致民众走上街头的还有更多涉及到体制性弊端等因素在内的深层次原因。因为正是在这个落后的专制政体的保障下,带有官商勾结性质的贪腐行为更加的肆无忌惮,他们所做的不仅仅只是与民争利,而且还在大肆侵吞占有民众的私有财产,其危害现在已达到了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活不下去的地步了。

杨佳的悲剧再一次告诉我们,在中国现存体制下,通过体制内解决矛盾的途径早已被堵死。在这个时候,要么我们就彻底的放弃自己的权益,对社会恶的势力表示屈服。要么只有采用极端手段来寻求正义!但是这样做,代价往往是惨痛的。而我们的杨佳呢?这位在网络上被广大的网友称之为义士、大侠的热血青年,在认为通过法律途径确保不了正义和自己权益的时候,原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他,却选择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选择了用手中的钢刀来解决问题。他的行为和我国八佰多年前的水浒梁山英雄好汉们的理念又是何其相似啊!他们的这个共同的理念就是:"以暴制暴,除暴安良,杀尽天下不平方太平!"

杨佳的悲剧不仅仅是其本人的,还有我们的这个时代和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中的人们。从梁山英雄时代到现在,为什么中国社会经过了八佰多年,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拥有现代文明科技成果的今天,我们社会民众的生存状态竟还和八佰多年前的中国封建专制体制下的宋末小农经济社会如此的相似,甚至可能还不如!杨佳的悲剧不仅仅是其本人的,他只不过是当今中国生活在官僚资产阶级多层压榨体制下千千万万受害者的一个代表性人物而已!

杨佳不仅是专政体制的受害者,同时也是追寻理想正义社会的殉道者!虽然我们不一定会认同他的行为方式,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存在就有其合理性,虽然我们不愿意看到类似杨佳悲剧的再次发生。但是这个社会的事实告诉了我们,像这样的事情却在不断的重演!当我们在追寻这到底是为什么的时候?美国开国先贤和《独立宣言》起草者、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的美国第三位总统杰斐逊的一句名言告诉了我们的答案:"人民有对暴政说不的权利,人民有保留选择用暴力方式结束暴政的权利"。

改变政体,政治改革,是中国社会走向繁荣、稳定、富强的必由之路,也是唯一的选择!细看今日之中国,为何会导致民怨沸腾、民不聊生、乱象丛生这种局面的,其实质就是中共执政当局走的是一条与人民意愿相违背的、代表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所谓"精英路线"!这条路线的推行者们漠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诉求,及其贪婪无耻,对于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治诉求不是被扣上"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加以打压,就是被这些掌握着媒体资源的所谓"改革精英们"作为"民粹主义"来大加批判!可是恬不知耻的他们是否知道、他们那条专门损人利己的所谓"精英路线"早已受到了全国人民的一致唾弃!

这条路线的实质就是权力操纵下的市场化,政治上继续保持维护他们既得利益的一党独裁统治。而经济上呢?他们利用这种得不到制约和监督的落后体制、打着各种所谓"改革"的旗号,大发其财,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致使国内民众的根本利益受到了非法的剥夺和侵犯!而在这种威权政治体制下,国内人权状况到底如何?那就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不终结旧的体制,不建立民权政体,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社会,杨佳的悲剧还会在中国不断的重演!

我们在此呼吁国内的中左、中右乃至包括极左路线的持不同政见者们能够早日达成共识,携起手来,共同终结独裁统治!我们坚决反对代表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极右精英路线!我们同时也能理解国内新老左派的爱国爱民之情!作为今日之中国,你们还保持着共产主义的信仰,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们不是为了个人的私利,因为我们知道在现在的中国信仰共产主义并不能给你们带来什么利益!你们是属于那种真正有信仰的人!但是,还是希望你们能够最终放弃一党体制的旧思维,走代表民主社会主义的中左路线!

威权体制、一党独裁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国内的毛派朋友们,如果你们还是想不通,那么还有一条非常公平的道路,那就是中国新民党主席郭泉教授前不久提出来的:"中国未来的政治模式应由人民来选择"。也就是说,中国今后走什么样的路,由人民来决定!国内各种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士,都要对我们的人民有信心,任何政治党派社团的理念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意愿。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促使中国社会尽快转型。

今日之世界,民主政治早已形成了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世界潮流。中国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转向民主政体!

目前的中国,推行了三十年之久的经济改革路线走到了瓶颈状态,已是举步维艰、寸步难行了。一个不能保障公平与正义原则的改革路线怎么可能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一个得不到人民拥护的政府又怎能使社会合谐安定呢?而又怎么才能够促使这个公平正义原则来得以实现呢?除了政治改革,绝对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没有政治改革就不可能破解当前中国的种种乱局,就不可能真正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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