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为何不控告中国毒牛奶厂商?

著名的人权律师李方平正忙着组织三鹿毒奶粉的受害人,不过他还不打算控告三鹿。

为何不诉讼要求道义赔偿?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2日报导,如果在美国,这样一个事件赔偿费将高达几百万美元,并且吸引大批律师参与的集体诉讼案子,在中国却是一个政治而非法律的问题。

因为中国还在发展中的法律制度以及中共极权的政治体制,律师处理造成4名婴儿死亡和将近5万3千个肾脏问题的三鹿事件小心翼翼。

中共政府尝试藉由保证对受毒奶粉影响的婴儿提供免费医疗,来避免法律层面的后果。李方平正在观察这个保证做到的程度。

李方平和其他70多名免费提供服务的律师,目前主要针对医院没有遵照卫生部门公开承诺提供免费治疗的案子。

李方平表示,超过1千名家长打电话给他和他的同僚,抱怨全国各医院对于毒奶粉导致的肾结石要收费治疗,或是只给一次扫描但是不提供免费治疗,或是直到家长付了床费才给治疗。

中国1986年侵权法的原则,不允许中国公民申请美国律师称为“痛苦和折磨”的道义或是精神损害的赔偿,只有像医药费这样的实质赔偿。

然而,这正在发生变化,而且中国法院越来越提供道义上的赔偿。4年前,安徽省两个家庭赢得另一家婴儿奶粉厂商的赔偿,厂家不符标准的奶粉导致婴儿营养失调。不过他们每人不到4,300美元的补偿对于像三鹿这样的大型牛奶厂商只是九牛一毛。

“在中国的损害赔偿这么少,所以公司可以规避”,西雅图HarrisMoure法律公司专攻中国商法的合伙人哈利斯(Dan Harris)认为,“如果只有20个人会告你,而且每个人只能得到2万元,干麻要回收呢?”

在此同时,中共政权对于事件的政治影响很紧张。比如说,在三鹿的案子中,受害人家长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些公司的毒婴儿奶粉可以免受政府检验。

当四川地震中校舍倒塌致死孩子的父母想要控告地方政府时候,法院拒绝审理他们的案子,官员施压家人就孩子的性命赔偿接受庭外和解。

李方平考量控告三鹿的可能性时表示,因为“这个案子已经政治化,不知道能否透过法律途径解决。”

他认为,“个人应该可以控告公司”,不过为了社会稳定,“政府从国家预算拿钱出来补偿像三鹿事件这类丑闻的受害人。”“这种方法将持续一段时间。”

贪腐冰山的一角

《卫报》19日纳森·芬比(Jonathan Fenby)的评论文章认为,中共的官僚制度拖拉掩盖,造成毒奶粉全国泛滥,而这只是贪腐冰山的一角。

持有三鹿股份的纽西兰公司在春末向三鹿提出了这个毒奶粉问题,三鹿却什么都没有行动,北京市政府在8月初才被告知这个问题。市府官员在9月10号才通知北京省级官员之前等了5个星期。这种拖拉的形式在最近几个其他的案子中都可以见到,而这只是贪腐冰山的一角。

注重实际的人可能会说,这在中共的一党专政体制下一直是这样。然而,迹象显示民间反应正在发生变化。领导班子不能忽视中国社科院的全国性研究中反应出的普遍心态,调查发现70%的中国民众认为官员在职务上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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