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明死于被撞的别克
【看中国综合报道】22日9时20分左右,在202国道400公里+200米处(黑龙江明水县境内),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与对向开来的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内6人当场死亡,别克轿车内2死2伤,两辆汽车严重变形扭曲。
据明水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宋建一介绍: 五菱之光面包车驾驶员驾车从双兴乡敬老院拉载了一名老人灵柩,准备送往明水县殡仪馆火化。车上另5人为敬老院院长、3个院民和1名死者的亲属。
初步调查,据交警部门透露:别克轿车内乘坐4人,2死2 伤,该车属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所有,车上乘坐4人全部是警察。两名死者包括分局李姓局长和一名司机,一名副局长和另一名民警受伤。
八百晌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玉虎证实该局局长已遇难。经查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长名为李大明,曾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胜利派出所所长、红岗公安分局副局长,2004年底开始接任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长。
据大庆民众揭露:为李大明从99年7月20日开始全力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政策。亲自率领恶警到各单位逼迫、抓捕、毒打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信仰。在其就任期间八百垧地区超过20名法轮功修炼者被绑架、抄家、关押、非法劳教、判刑。
李大明于2008 年7月4日绑架金庙庆、宋丽夫妇及其女儿金巍,大庆八百垧公安分局7、8个警察用开锁大王强行撬门入室;未穿警服,没有搜查证。审讯逼供期间警察出口下流、将金巍的眼镜打掉在地,并将宋丽绑于铁椅子上施酷刑。
金庙庆夫妇亲属去八百垧分局要人,李大明勒向家属索要每人五万元,写保证才放人。李大明还经常恐吓当地法轮功修炼者:"你如果说一句炼,我就判你"。
灵车五菱之光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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