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与总督

古装戏里的总督和巡抚,通俗的解释是相当于今日的省长,其实这不太确切。总督、巡抚是明清时期地方的军、政首长,总督的地位、声望略高于巡抚。但就其设置而言,却是先有巡抚,后有总督。

巡抚之名,始于明太祖朱元璋令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后来每年都要派中央官员巡抚地方。这一时期,「巡抚」的性质同于「钦差」,本身不是官名,没有品级。

清代康熙(一六六二年~一七二二年)以后,全国除直隶、四川外,每省都设一巡抚,且规定巡抚品级。至此,巡抚才正式成为地方官。

战乱时期,因各地巡抚互不统属,往往贻误军机,于是就设立了专管军事的总督,与今天中国的大军区司令员相似。明宪宗成化五年(一四六九年),开始常设两广总督,有了正规的跨省总督制。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并兼掌民政,实际上成为地方军政首长。但正式成为地方官,也是清康熙以来的事。

其时,全国共设直隶、四川、两江、湖广、闽浙、两广、云贵、陕甘八员总督。东三省总督为清末设置。

巡抚、总督由中央监察官演变为地方军政首长,体现了明清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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