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楼的高空竟搭建起一个近20平米的阳台(如图)。除了惊叹,网友们戏称之为"世界上最牛的阳台"、"重庆第九奇迹建筑"。这个"空中楼阁"在重庆市南岸区青龙路一欧式风格的小区内(楼顶是高低错落的尖房顶),因楼层太高,在小区里外都不易发现。经业主指引,记者爬上旁边一栋楼的房顶,才看到了5号楼上的这个"稀世珍品"。它孤立在高空,由十根木头柱子撑起,呈"L"型。柱子的根基用水泥固定。
蓝色棚顶、紫色阳台、黑色铁艺栏杆,里面摆着木桌木凳,加之身处高空,有淡淡烟雾笼罩,看上去有些精美。不少小区业主却视它为安全"炸弹",刘小姐说:"30多楼的高空搭那么大个阳台,万一垮了怎么办?"31楼的住户骆婆婆说,她现在最怕大风大雨,"要是质量有问题,不止我们楼下遭殃,这家人自己更不安全啊!"小区物管说,7月下旬就接到其他业主投诉,他们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业主不签字也不表态,他们又无权强制拆除。阳台的主人不在家。下午3 时,记者电话联系上主人陈女士。她说,修阳台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接房时发现原来户型图上的平屋顶改成了坡屋顶,30楼的平层房屋也改成了跃层;坡屋顶就在她的主卧窗子下面,遮挡了她的视线,下雨天还要积水积垃圾,很影响居住环境。在找专业人士测量后,她确定不会产生危险,才下决心花4万多元修这样一个阳台,挡住楼下的屋顶。
陈"打包票"说,"我3岁的小孩就在这里上幼儿园,以后也要来住,如果有危险我怎么敢修?"楼下的住户也已找她商量过,由于对方不在这里长住,也没有强制要她拆除。"如果其他业主有意见,我愿和他们面谈协商。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我也愿意负责。"记者向重庆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未接到类似举报,将尽快派人到现场查看。若是未经审批又破坏了房屋结构或规划,将按规定查处。按《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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