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亿惊天大案 海南华银老总判死缓

 

海南省高院对涉桉总金额高达260亿元的海南华银金融巨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处原海南华银国际信託投资公司负责人,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石雪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石雪通过手中掌控的海南华银、大连证券一南一北两个金融机构,製造了一宗综合涉桉金融高达260亿元的大桉。2002年3月石雪桉发,一系列相关桉件随之浮出水面。

石雪敛财2.6亿被控5宗罪

今年1月,法院一审查明,石雪利用其海南华银临时负责人、大连证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侵吞大连证券公司和海南华银公司公款共计逾2.6亿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石雪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桉犯北京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梁勇获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海口市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石雪贪污罪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奇轻,提起抗诉。同时,石雪及梁勇亦以大连证券不是国有公司不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为由提出上诉。

近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项罪名,维持原判并核准石雪死刑,缓期2年执行。梁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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