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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他们是如何失去了自己的房产

 2008-09-05 23: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此前,武汉市民朱汉珍等人专赴民生观察工作室,向我们反应了他(她)们不仅遭遇暴力强拆,还因主张自己的权利,投诉无门,上访遭关押等事实。

朱汉珍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水塔街老甫社区居委会的居民,住老甫北二巷2号。朱汉珍今年65岁了,人称"朱太婆"。朱汉珍家的房子是两证齐全的完全产权房,面积111.5m²。2004年,朱汉珍的房子被武汉市和江汉区规划部门纳入拆迁范围,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款近二十四万元。朱汉珍找到拆迁方要求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最后朱汉珍甚至只要求提高几千元就签协议,但拆迁方负责人熊华贤等人却说:"就不给你增加,我们愿给法院十万,也不加你一分,你的事已交到法院去了"。

2004年12月2日上午,朱太婆所在地的一位姓黄的女同志主动找到她,要求朱太婆教她打鞋子,刚出家门没多远,朱太婆就发现江汉区法院多部警车及众多拆迁人员到了她家附近。朱太婆说她并未做什么,四个身份不明人员就向她冲了过来,将她打倒在地,并用手铐将她反铐起来,送到法院的车上,随即又被送到女子看守所。朱汉珍被抓走后,她家房子很快被拆了,家中的财产未进行登记,更没有财产保全清单。

朱汉珍的房子被拆后,她先后多次找到武汉市、江汉区政府,但无果而终。朱汉珍说:"什么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都是假的,真正当官的人不会接待的,他们只会搞拖骗"。后来,朱汉珍多次进京上访,却遭到拘留关押。朱汉珍说她因房子被拆两次被拘留,三次被非法拘禁办学习班共122天,平时则长期被当地人员跟踪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2004年12月2日朱汉珍的房子被拆时,江汉区法院指控她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将其拘留十五日;2006年8月,朱汉珍因被控到"不宜上访"的中南海地区上访被抓回武汉后行政拘留十天。朱汉珍第二次被拘留前,先被拘禁于江汉区教育中心"学习"了二十天;2006年10月8日到12月31日,朱汉珍被办学习班82天;朱汉珍向我们提供的一份材料《江汉区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包保责任表》显示,江汉区水塔街、老甫社区居委会、江汉区建设局共有六人对她实施"包保",该六人排班二十四小时对其进行控制。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6日,朱汉珍被关进了所谓"法教班",在我们得到的该"法教班"相关的一份资料中,我们发现该班设有"班长"、"副班长"等职务,该班的"学习督导组组长"兼任朱汉珍的包保小组组长。

胡丽是武汉市汉阳区琴台路的住户,2003年,胡丽家房子所在的地区被划入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并被纳入了汉阳月湖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拆迁范围。由于无法接受拆迁协议中的诸多霸王条款,胡丽等拒绝签字。2006年5月19日,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组织政府、公安、法院两百余人,对胡丽等住户的房子强行拆除,当时家中财产未保全。

2007年10月15日,胡丽等人进京上访。次日早上被武汉截访人员押回武汉后,关押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乡一部队四层楼房内,进行所谓"法制教育学习"。非法拘禁期间,胡丽等人被严厉管制,不准出房门,不准看电视,不准看报纸,上卫生间、洗澡不准关门,每餐饭不足一两,二个小镘头二根小萝卜条。同时,整夜睡觉不准关灯,通讯工具被没收,一再被要求写认识,承认错误,保证不再上访,有病也不给治,监管人员还说:"死不了"。胡丽这次被关了32天。2008年3月2日至3月17日,胡丽因到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关到汉阳区五里新村荆州汉办招待所16天。

王家国来自武汉市汉阳区琴台路33号,王家国因右腿小儿麻痹症落下二级伤残,妻子一直无业,全家就靠出租房子生存。2006年,王家国的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拆迁单位是武汉均瑶集团,该单位仅与王家国协商了两次,因无法在同等地段购置商铺,王家国未签拆迁协议。

2008年4月6日早上,十几名不明身份的青壮年手持铁锤、木棍等用力敲砸王家国家的大门,而此时王家国还在睡觉。王家国赶紧上前喝止,问道:"你们干什么?"。对方答道: "我们是均瑶集团的,今天要拆你的房子"。话音刚落,大门已被这些人强行砸碎,他们猛地冲了进来,抢走了王家国的小灵通,将其粗暴地从二楼拖到大街上,连同他的儿子一起绑上汽车,拖到鹦鹉洲该集团办公地点控制起来,期间王家国三次报110却未见警察前来。

因拆迁,王家国一家从2007年5月起,就丧失了租房这一唯一生活来源。一家三口现在无家可归,生活窘迫。

2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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