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华:从两个案例观察奥运后中国走向

北京奥运闭幕了,中国会怎样走下去?是满足于奥运的丰功伟绩,还是总结经验教训,走一个正常国家应该走的道路?前香港"信报"老板兼总编辑林行止在奥运闭幕后写的一篇专栏文章,题目是"京奥结束宾主尽欢,弄假作虚已成习惯",颇具代表性。绝大多数华文媒体,都在强调"京奥结束宾主尽欢"的"圆满"结局;但是真心希望中国进步的人,则在批判共产党的"弄假作虚已成习惯"。如果只是强调前者,中国走的就是1936年柏林奥运后希特勒的道路,以为自己的确很强大,也骗倒、吓倒其他国家,下一步走的就是霸权主义与扩张主义道路,甚至不惜发动一场战争。如果真能总结经验教训,找到与其他文明国家的差距,尤其是对所谓"国家利益"而弄虚作假感到耻辱,那就可以发动新一波的改革开放浪潮,这不只是经济上的,而是过去被封杀的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上的改革开放,未来的中国,才是配得上成为"大国"。

奥运后,有两个案例值得观察。

第一个案例,79岁的吴殿元和77岁的王秀英因认为房子强制拆迁的补偿不足,自2001年开始不断上访,两人在8月5日至18日先后五度向当局申请示威,但一直未获批准;在8月5日申请时,还被公安盘问10个小时,而两人17日收到北京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7月30日签署的劳动教养决定书,通知她们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裁定劳教一年。

看来7月30日的签署可能作假,是为了避开奥运会举办的敏感时间,把签署时间推前,否则没有理由她们在8月17日才收到劳教的通知,更没有理由在8月5日还被盘问,以后还继续申请示威。因为已经决定劳教了,强制执行就是,还盘问甚么?还申请甚么?因此可以推断真正的签署劳教决定时间是8月5日之后,17日之前。

这两位老太太已经是77岁和79岁了,其中一个几乎全盲,共产党还不放过她们,对她们进行变相的劳动改造。共产党还有人性吗?这个消息出来后,美国"华盛顿邮报"在8月22日发表的头条社论说:基于了解奥运对中国人的重要,已忍住两周未对包括开幕式上代唱等风波做批评,目的是希望尽量维持奥运会的正面精神。但是中国政府刚将两名住宅在2001年被拆迁而计划上访的北京老太太,判处劳动教养一年,说明中国政府的真面目。该报认为,"中国赢得了镇压金牌"。

奥运结束后的8月29日,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了对这两位老人处以一年劳动教养的决定。当局是"从善如流",还是继续玩弄骗局,看未来还会做甚么?

第二个案例,是审讯今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刺杀死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局6名警察的事件。本来是定在奥运会举行期间审讯,后来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推迟。真正的理由当然是不愿给外界以中国还在践踏人权的口舌。果然奥运一结束,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是许多疑云仍未消除,也凸显中国司法的严重问题。

第一,外界认为这是秘密审讯,但是中国官方说"旁听席"坐满,似乎是公开的。但是旁听媒体是官方指定的。官方媒体报导有家属旁听,但是没有说是谁,而至今为止,杨佳的父亲在北京没有参与旁听;杨佳的妈妈失踪,是否被绑架去旁听却又不许她发表任何看法?难道这里面有甚么"国家机密"(例如闸北警察令人发指的恶行)不许泄露?

第二,杨佳的辩护律师是否合法也有很大争议。杨佳父亲请来的律师,当局没有接受;而现在的律师谢有明、谢晋是谁请来的没有人知道;但谢有明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绝对有利益冲突。因此这两个律师完全没有为杨佳辩护,杨佳也始终没有讲一句话。这叫审讯吗?用这种官方指定的律师,杨佳即使上诉,也没有用。

第三,从杨佳的家人,到外界,都没有人知道杨佳的杀人动机。但是当局否定杨佳有精神问题。在没有弄清杀人动机以前就判他死刑,根本就是杀人灭口,目的是隐藏闸北区警察局那些不可告人的肮脏事情。至少事发后当局承认曾经要对杨佳做出赔偿而被他拒绝。那么当局应该公开他们做了甚么亏心事而要对杨佳做出赔偿。公开以后,由外界做出评判,是杨佳的赔偿要求太过分,还是当局的赔偿缺乏诚意而引发杨佳的杀机。这样才能做出判决是否公平的结论。

这两个案例虽然是个案,却有代表性;除了维权,更广阔的视野可以放在对中国异议人士的态度上,包括理念信仰的不同如何受到尊重而不是采取封杀镇压的态度。我们可暂且不理中国会不会走民主的道路,但是起码要尊重人权;要实事求是而不是弄虚作假。如果连起码的"人"都不被尊重,何来"民主"可言?如果继续用造假来维护统治,迟早被人民抛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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