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媒体被拒绝旁听杨佳案

二十多个中外媒体周二前往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意图旁听杨佳案审讯被拒,而旁听证亦一早被上海市公安局预订所有位置,北京律师刘晓原指,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钻法律空子,实际上是搞秘密审讯。(李建军报道)

大陆《新京报》在周三报导,二十多个中外媒体,包括《新京报》以及中央电视台在内,周二早上,前往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望采访杨佳案的审讯情况时,被法院以案件不开放传媒旁听为理由,不让媒体记者旁听案件。

另一方面,法院又以所有旁听席,一早被上海市公安局预订为理由,拒绝民众旁听杨佳案。

整场审讯进行了七个多小时,法院未对案件作出宣判。

本台记者在周三,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查询不让媒体记者采访的原因、旁听者的身份,以及杨佳案预定的宣判日期。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的官员,表示不清楚杨佳何时宣判,亦表示在电话中拒绝回应任何提问,反而要求记者,向《新京报》核实有关报导。他说:我们不清楚什么时候会判决,不过,因为在电话中不知道你的身份,所以不会在电话中回应你的查询。有关报道的问题,请你向有关报章核实一下。

一直协助杨佳父亲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周三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只表示公民有权利去旁听刑事审讯,不过,并无具体列明如何保障公开审讯公众的旁听权。他指上海市法院,拒绝传媒旁听,以及由公安局官员包揽所有旁听席,是运用《刑事诉讼法》的漏洞,搞秘密审判。他说:上海当局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现在《刑事诉讼法》只是说,公开审判的案件,公众有权去旁听诉讼,不过没有说怎样去做,变成公安可以拿下所有旁听席,实际上是在搞秘密审判。

刘晓原表示,依一般刑事诉讼的惯例,预料周二庭审结束之后,法院会在下周,以至较早的时间宣判,决定杨佳的命运。

北京市民杨佳,因不满上海市公安局,在处理一宗单车失窃案的做法,多次上访都未有结果,在上月一日,持刀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刺伤九名公安以及一名保安,造成六死四伤。这件案原定在上月底开庭,但由于奥运临近,令当局押后至周二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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