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使用早期的I-765表会导致申请被拒。为了配合国土安全部2008年4月8日在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中推出的某些理工医等科学学科的F-1非移民学生的毕业实习期(OPT)可从12个月延长至29个月的试行规定。USCIS近日宣布更新I-765表,新表增加了资格编码。I-765表允许某些外国人申请在美工作并给予打工卡。
工卡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从今年6月30日起,某些类别打工卡的有效期改为2年。给予2年工卡有效期的新规定适用于从非移民签证转为移民签证的处于待批阶段的人士。例如:已经填报I-485绿卡申请表,根据联邦条例第8条274.a.12(c)(9)部分申请打工卡,但由于移民名额的限制无法调整身份的申请人。
对于已获移民签证名额并根据联邦条例第8条274.a.12(c)(9)部分申请打工卡的绿卡申请人,USCIS仍只给予有效期为1年的工卡。除非实际申请绿卡名额超过公布的给予名额而需继续等候的申请人,USCIS会给予有效期为2年的工卡。
如果USCIS收到申请后90天还未给予答覆,并且申请填写无误,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及从USCIS收到的有关工卡的申请信函,到当地的USCIS办公室申请获得临时工卡。
申请者可从http://www.uscis.gov网站下载新的I-765表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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