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路大王涉嫌诈骗43亿被查内幕
“公路大王”刘根山意气风发、一路狂奔,却在2008年突然一头栽倒,罪名涉嫌诈骗43亿巨额资金。仅仅8年时间,他看好的前途便变成了自己的末路。本世纪初,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地政府尝试推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建设、道路建设”的政策,在大型公路建设中开始引进民营资本。借此东风,此前一 直潜伏默行的资本大鳄刘根山闻腥而起,一口吞下了上海嘉浏、沪青平、上海同三、上海南环、宁波绕城、绍兴甬金、宁波北仑港等七条高速公路。自此,“公路大 王”刘根山名噪天下。
都是“借鸡生蛋”的老套路——急切的地方政府希望借助民营资本快速孵化出一条条高速公路来;而贪婪的民营资本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名下的高速公路 套取、挪用巨额的建设资金。刘根山是倒下的第三个“公路大王”,之前出事的“公路大王”还有张荣坤和郁国祥。对于这些商界枭雄来说,胆量是其唯一资本、自 家性命是其唯一赌注、贿赂官员是其唯一绝招、铤而走险是其唯一选择。当整肃和调控来临时,他们却往往首当其冲、一击即溃。
2007年底浙江官场的一次地震,是导致刘根山被查的直接导火索。通过原浙江绍兴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刘根山认识了原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等高层人士。 “高攀”这些官员的效果立竿见影——刘根山获得了浙江多条高速公路的基建项目。
但在近年,冯顺桥和赵詹奇等人相继落马,蔡继东也被绍兴纪检系统找去谈话,但最后并未发现蔡继东太大的问题,他侥幸得以全身而退。蔡继东却并没有 引以为戒,而是在辞职后直接跳到刘根山手下的甬金高速公路杭州段担任董事长,年薪高达100万元。相关部门重新聚焦蔡继东和刘根山,随即便发现了蔡继东违 规向评估单位打招呼,以及刘根山抽逃注册资本金的问题。 2008年6月5日,刘根山因涉嫌抽逃绍兴甬金高速公司注册资本金被公安厅经侦总队刑拘。
其实在十几年前,刘根山就有相近经历。据媒体调查,刘根山与中国建行前行长张恩照关系非同一般。在1995年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的一次行贿案调查 中,张恩照的门生、当时已经退休的前任支行行长章作斌以及在任的副行长江风英和另外一个倪姓高管,三人各受贿120万,而行贿者就是刘根山旗下的上海茂盛 集团。
事后,章作斌被上海第一中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由于当时的刑法对行贿行为没有做出违法规定,刘根山得以侥幸逃脱。刘根山因善于官场钻营,一直 深得“红顶商人”之便。早在1980年代,刘根山便在深圳从事纺织品出口生意。刘根山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炫耀:“生意好的时光,运送一趟纺织品可以装十几 只车皮。你想想看,当年搞一只车皮有多么难。”在火车运力异常紧张的年代,能一次搞定十几个车皮的刘根山,无疑拥有非凡的官场资源。
1985年,上海纺织系统发生了一桩大案,刘根山在被拘捕的11人名单之列,但他最终依靠特殊身份“逃往”香港。张恩照的一位门生向媒体透露,大约是在 1994年,刘根山通过关系与张恩照相识,并和其儿子张纪刚关系“非常密切”,逐步在建行获得了大量贷款。据悉,这些贷款累计超过了20亿,其中很多是公 积金贷款。在1997年后,刘根山还利用其在建设银行的关系,通过大额存款转贷、投资房地产和高速公路进行洗钱。
商业与政治难以完全分割,关键是保持合适的距离。太远了,则太阳永远照不进现实,你会成为荒漠中无人理睬、自生自灭的野草;太近了,虽然可以得到“红顶商人”的巨大便利,但最终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刘根山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刘根山凭着与某些官员的“攻守同盟”,才能度过数次劫难走到了今天。但真正让他天天如芒在背并在关键时候给予他沉重打击的,竟然是他的亲妹夫。亲情阻止不了利益之刃的切割。刘根山与其亲妹夫郭应嘉你死我活的争斗,源于重庆一个价值数亿元的地产项目。
这个地产项目最早是由郭应嘉联手安徽新禧共同开发。其后,郭应嘉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刘根山,但口头约定:在项目建成之后两人以3:7的比例分成利润。郭应嘉认为自己至少应该得到1亿元,但后来却一分钱也没拿到;而刘根山指责其妹夫“故意想借此敲一笔”。
2003年的这场家族内讧,埋下两人交恶的根基。 2004年初,一封关于刘根山涉嫌经济犯罪的举报信被广泛散发于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公安部门、媒体乃至香港廉署、证券交易所等。举报信 称,上海茂盛将修建大陆高速公路的项目贷款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将近30亿元人民币转移到境外,其中一部分资金收购了本已停牌的香港上市公司亚细安资 源,将其改名为茂盛控股。
此案曾经惊动了多个部门,对上海茂盛的关联企业展开了详细调查,各大贷款银行和监管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案,并停止办理上海茂盛的各项贷款,让刘根山 陷入狼狈不堪之中。刘根山关于上市公司的如意算盘落空,资金更为紧张,只得将该上市公司出让给香港“永伦集团”。而据茂盛集团内部知情人士说,这几年刘根 山陆续卖掉了5条公路以缓解资金紧张。
后来刘根山反过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郭应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吞公司资产”,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从严惩处”。郭应 嘉被重庆警方逮捕。这段家族恩怨最终以刘根山妹妹刘根喜跪地求饶而告终。 3年后,因“合同诈骗”入狱的郭应嘉被刘根山花钱保了出来。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郭应嘉出狱后仍然怀恨在心,又开始搜集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直至刘根山最终 也被拘。
据传,刘根山在被逮捕调查的数日前似乎有不祥的预感,常常去上海的寺庙烧香拜佛。但这一切已经挽救不了众叛亲离、四面楚歌的昔日“公路大王”。官场地震与同室操戈只是导致刘根山出事的直接诱因,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宏观形势的遽变。
刘根山的风光一时,除了某些官员的庇护外,更得益于当时的政策东风。 2000年,上海市率先推行“社会资本进入基建领域”的政策;2002年,时任浙江省交通厅厅长的赵詹奇又在浙江推进将高速公路向民间招标的投资体制改 革,大力推动民资进入。这也是刘根山、张荣坤、郁国祥等摇身一变为“公路大王”的原因。
当时投资修建高速公路的条件宽松优厚得让人吃惊。根据规定,项目公司只要法定的资本金占到总投资额的35%,即可启动项目。即使是这笔钱,也不用 自己掏,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而担保责任却由项目公司的其他国有企业股东来承担。另外65%的项目资金大部分也来自银团贷款,一般用高速公路项目 的20- 30年的收费权作为抵押。除此之外,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需垫资施工。
据业界人士分析,项目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只要自己拿出总投资额的10%便可以周转自如。而在高速公路通车后,项目公司则作为独立的“项目法人”具体承担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并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公路的相关服务设施等其他收益取得投资回报。
即使如此优厚的条件,也不能让刘根山们安心。在拥有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资本魔方”开始转动。方法之一:在占有35%股份的 前提下,再投入18%的资金,从而取得占51%股份的控制地位,进而撬动数倍于投资额的公路建设项目,再在短期内出售投资额或脱手转让以获取暴利;方法之 二:在取得项目控制权后,便实行“证券化”,以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见的现金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在资本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股票,从而达到预支收益的目的。
正当刘根山腾挪倒换之际,突然形势大变。早几年风生水起的中国经济在2008年遭遇了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等诸多难题,政府开始实施货币信贷紧缩 政策,这让民营企业迎来又一个“惊恐期”,一大批企业因为支撑不住而倒下,一些民营企业家也纷纷出事。而“问题企业家”刘根山们更是首当其冲、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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